公司控股股东史万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股份”、“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1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持有公司股份108,816,340股的控股股东史万福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27,204,085股。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史万福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控股股东史万福先生已完成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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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有关比例按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计算(下同)。
2、本公告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以及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增持的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史万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马红菊女士自最近一次即2020年11月4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累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34.77%减少至30.66%,持股比例累计减少4.11%(其中部分为控股股东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份,该股份不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限制)。
2、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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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史万福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史万福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进展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史万福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史万福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