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6月0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接A16版)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本届董事会任期3年。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董事简历如下:

  郭梧文,董事长,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毕业于暨南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加入公司,2007年至2010年负责公司信息化业务,2010年至今负责公司营销业务,现任公司董事长,负责公司战略制定及品牌运营。

  周德茂,董事兼总经理,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北京大学EMBA,1997年开始从事家居服行业,2004年公司成立即加入公司,一直担任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整体业务。

  柯国民,董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1994年开始从事家居服行业,2005年加入公司至今,负责公司原材料采购,现任公司制造中心原材料采购负责人。

  郭静君,董事,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1994年进入服装行业,从事销售工作,2004年公司成立即加入公司,2004年至今负责公司产品研发工作,现任公司研发中心总监。

  郭璇风,董事,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1999年进入服装行业,从事销售工作,2004年公司成立即加入公司,2004年至2016年负责公司辅料采购,现任公司商品中心总监,主要负责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

  黄政生,董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1993年参加工作,2004年加入公司,负责生产的后道管理,2005年起负责销售管理工作,2011年起负责组建公司电商团队,担任子公司芬腾服饰经理。

  白华,独立董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毕业于武汉大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广东省审计学会理事、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宣传委员会委员。2003年起至今在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工作,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并兼任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林峰,独立董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毕业于北京大学,学士。曾任广东潮之荣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年至今任广东地道律师事务所负责人;2017年7月至2021年4月任广东皓业青花彩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蔡涛,独立董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毕业于东华大学,博士。历任福建省纤维检验局业务管理部副部长、泉州师范学院服装工程系主任;2017年5月至今任石狮市中纺学服装及配饰产业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17年12月至今任石狮市中纺学服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本届监事会任期3年。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监事简历如下:

  钟泽华,监事会主席,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毕业于湖北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至2016年,在汕头市潮阳区抽纱公司任业务部经理;2017年加入公司至今,负责公司行政工作。

  赵子伟,监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毕业于武汉纺织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加入公司至今,现任公司研发中心设计经理。

  肖建文,职工代表监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出生。2009年9月至2012年11月在金泰针织厂负责后道工序;2013年加入公司至今,现任子公司芬腾服饰电商部店铺运营主管。

  公司共有4名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周德茂,董事兼总经理,参见本节有关公司董事简历。

  郭少君,副总经理,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1992年进入家居服行业,从事生产管理工作,2005年加入公司至今,长期负责公司产品生产,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制造中心总监。

  程胜祥,副总经理,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2011年加入公司,2011年4月至2013年12月,任广州市玛娜萨商贸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注销)总经理,2014年起负责公司总经办及信息系统的搭建,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信息技术中心总监。

  刘根祥,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毕业于北京大学,研究生学历。2007年7月至2011年7月,在广州康威集团体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兼财务负责人;2011年7月至2014年7月,在鸿民集团国际有限公司任财务负责人;2015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表所指间接持股数系1)股东作为普通合伙人通过控制汕头润盈或汕头周密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即:股东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其所控制的汕头润盈或汕头周密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数量;或2)股东作为有限合伙人通过向汕头润盈或汕头周密出资而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计算方式为:股东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汕头润盈或汕头周密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数量*股东所持有汕头润盈或汕头周密的出资份额。

  上述人员持有公司的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郭秋洪、郭梧文、郭少君、柯国民、郭静君、周德茂、郭静璇、郭璇风。各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系为:郭秋洪与郭少君、郭静君、郭静璇、郭璇风、郭梧文为父女或父子关系,与周德茂、柯国民是翁婿关系,周德茂与郭静君为夫妻关系,柯国民与郭少君为夫妻关系。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近亲属不存在其他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除郭梧文、周德茂、柯国民、郭静君、郭璇风、林峰、郭少君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无对外投资情况。

  郭梧文、周德茂、柯国民、郭静君、郭璇风、林峰、郭少君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上述对外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从发行人及关联企业领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白华、林峰、蔡涛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除每月按规定向其发放津贴外,不提供奖金、社保、公积金等其他福利,其各自在其所任职单位领取薪酬。在公司担任职务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从公司领取薪酬,前述人员除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外,未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除在下列企业中担任职务外,均未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兼职。

  ■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郭秋洪及其亲属郭梧文、郭少君、柯国民、郭静君、周德茂、郭静璇、郭璇风。各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系为:郭秋洪与郭少君、郭静君、郭静璇、郭璇风、郭梧文为父女或父子关系,与周德茂、柯国民是翁婿关系,周德茂与郭静君为夫妻关系,柯国民与郭少君为夫妻关系。

  九、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

  (一)发行人近三年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经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一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华兴对公司报告期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华兴专字[2021]21000780030号《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发生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0.29%、2.87%和3.28%。

  (三)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得出本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48,683.00万元、61,093.33万元和79,138.47万元。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资产规模持续稳定增长。公司资产主要为流动资产,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84.40%、79.47%和73.57%。

  (1)流动资产的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其中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

  (2)非流动资产的构成

  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等。报告期各期末,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7,592.92万元、12,545.42万元和20,914.84万元。2019年末和2020年末公司在建工程占比有所上升,主要是发行人投建洪兴(瑞金)厂房建设工程和广东洪兴厂房建设工程所致。

  2、负债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5,985.63万元、19,227.80万元和23,901.05万元,负债规模较为稳定,主要为应付账款和应付职工薪酬等。

  公司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6.51%、90.68%和91.07%。

  (1)流动负债的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以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和合同负债等为主。

  (2)非流动负债的构成

  单位:万元

  ■

  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预计负债和递延收益。

  3、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①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主要从事家居服饰产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99%,主营业务突出。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85,938.45万元、100,604.10万元和112,527.23万元,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比2018年增加14,665.65万元,增长17.07%,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比2019年增加11,923.13万元,增长11.85%。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如下:

  1)随着国民经济与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以及扩大内需与城镇化建设政策的稳步推进,我国居民消费规模不断扩大,家居服市场需求稳步增长。与此同时,人们的生活方式越来越多元化,消费者对家居服饰的品质和个性化要求也不断提升。购买力的提升以及多元化的消费需求促使更多消费者从低层消费市场向中高层市场迁移,另外,消费频次的增加也推动家居服饰行业快速增长,从而带动公司销售收入快速增长。

  2)公司“芬腾”品牌自创立以来,就定位于惠及大众消费群体的“居家文化”。“芬腾”产品款式齐全,对消费者群体的覆盖面广,并及时推出当季新款产品,同时公司积极部署多品牌差异化战略,将“芬腾”的成功模式不断复制到“玛伦萨”、“芬腾可安”、“千线艺”等品牌,实现了公司产品对不同客户群体的更全面覆盖。报告期内,各品牌协同发展格局已经形成,品牌差异化经营较好地满足消费者个性化消费需求,促使目标客户群体由原来的全年龄段向以个性喜好为核心的细分群体不断进行品牌渗透,从而公司产品受众群体不断扩大,产品销量不断增长。

  3)公司销售渠道比较全面,全渠道布局,消费者可通过多渠道购买公司产品。公司在天猫、京东、唯品会等各大电商平台已经拥有了庞大的稳定客户群体。公司借助网络平台与客户进行实时沟通,收集客户反馈意见,改良现有产品,提升复购率,促进销售收入增长;另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借助网络平台等渠道进行了更为精准的广告投放和品牌推广,进一步挖掘潜在客户群体,提升了公司销售业绩。在线下经销方面,公司建立了稳固的经销商渠道,公司为进一步加强了线下经销渠道的建设,在全国各地设立了八家分公司进行深度市场开拓,故而线下销售收入快速增长。

  4)公司加大了营销力度,2018年公司签约田亮和叶一茜夫妻担任芬腾品牌形象代言人,芬腾全面升级品牌营销战略,进行全网广告投放及品牌活动,推动芬腾品牌得到更广泛的认知。同时,在线下经销渠道,公司通过赠送货柜和店铺门头广告牌等方式支持经销商和终端店铺进行品牌推广;在线上销售渠道,公司通过参与天猫钻石展位、直通车、品销宝和聚划算等多项促销活动进行市场推广。

  5)2017年,发行人母子公司各业务板块进行整合和分工,洪兴实业主要负责采购和组织生产;广州洪兴负责线下实体销售,主要客户为线下经销商;芬腾电子主要进行线上代销业务,主要客户为唯品会;芬腾服饰主要进行线上直营业务,主要电商平台为天猫。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对各业务板块的业绩考核,公司自采购、生产、仓储物流至销售整条供应链的快速反应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②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产品类型主要可分为家居服和内衣内裤,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家居服销售收入是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报告期各期分别实现收入72,432.87万元、83,313.38万元和92,704.52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4.28%、82.81%和82.38%。2019年和2020年公司家居服产品比往年增加10,880.51万元和9,391.14万元,较往年分别增长15.02%和11.27%。报告期内,内衣内裤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3,207.83万元、16,789.25万元和19,246.00万元,其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15.37%、16.69%和17.10%,销售收入占比有所上升,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公司积极推动产品品类和品牌的多元化发展,另外2018年公司内裤产能也有所提升,同时,公司加大了该品类产品的推广力度,故而报告期内公司内衣内裤的销量和销售收入有较快增长。

  (2)净利润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主要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0.19%、98.20%和98.69%,营业利润是公司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的主要来源。公司具有自主品牌,设计研发优势较为明显,拥有线上线下协同发展的全渠道布局,在供应链管理方面公司有较强的竞争力,公司规模化的生产优势使得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将一步提高。该等竞争优势是影响公司盈利能力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五)股利分配情况

  1、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实行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①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②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的意见。

  ③公司按照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④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⑤如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利润分配时,应当先从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⑥公司依照同股同利的原则,按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分配股利。

  (2)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报告期内股利实际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考虑到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3、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经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批准并成功发行,则本次发行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前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4、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2019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并于2020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修订了《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基本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按照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依照同股同利的原则,按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分配股利。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重视利润分配的透明度,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充分披露公司利润分配信息,以便于投资者进行决策。

  公司应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科学地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或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向公司提出利润分配政策相关的提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在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和考虑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的投票权。

  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必须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的会议提案中还必须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具体政策

  ①利润分配形式及期间间隔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②现金及股票分红的具体条件及比例

  公司应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1)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及比例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A.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B.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拟以半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进行现金分红,且不送红股或者不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半年度财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

  C.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A.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B.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不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之一时,公司该年度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但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3)决策机制和审议程序

  ①利润分配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应当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的、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5)如年度实现盈利而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6)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7)监事会应当对以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8)公司在筹划或者讨论利润分配方案过程中,应当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个人信息,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分配方案提前泄露。

  ②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1)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3)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按照上述审议程序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③利润分配调整的审议程序

  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

  公司董事会在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修订公司章程)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并由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意见。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经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下设全资子公司4家,具体情况如下:

  1、汕头市芬腾服饰有限公司

  ■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华兴审计。

  2、广东芬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华兴审计。

  3、广州洪兴服饰有限公司

  ■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华兴审计。

  (下转A18版)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