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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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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1-023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通燃气”、“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定向可转债、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成都万胜恒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西藏君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高道全、李婉玲、李鹤等持有的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能源”)的不低于51%的控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同时公司拟发行定向可转债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由于森泰能源的股东较多,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正在论证过程中,交易对方范围尚未最终确定,以上为本次交易初步确定的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鉴于有关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并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1年6月7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将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停牌期限届满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的重组预案,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成都万胜恒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西藏君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高道全、李婉玲、李鹤等持有的森泰能源的不低于51%的控股权,该等标的资产对应的森泰能源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958376047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27号1栋2单元6楼8号

  法定代表人:彭英文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19日

  注册资本:9,162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6年12月19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燃气供应;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次交易前,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成都万胜恒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西藏君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高道全、李婉玲、李鹤持有森泰能源股权的情况如下:

  ■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正在论证过程中,交易对方范围尚未最终确定,初步确定的交易对方为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成都万胜恒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西藏君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高道全、李婉玲、李鹤等,公司已与前述交易对方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意向协议》,交易对方具体情况如下:

  1、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

  ■

  2、成都万胜恒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西藏君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4、高道全等三名自然人

  ■

  (三)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预计为发行股份、定向可转债、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方式、交易方案以后续公告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三、本次交易的意向性文件

  2021年6月4日,公司(“甲方”)已就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与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成都万胜恒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高道全、西藏君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李婉玲、李鹤(“乙方”)等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意向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概述

  1、洪通燃气拟通过发行股份、定向可转债、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森泰能源部分或者全部股权,以达到控股森泰能源的目标。

  2、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应以甲方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3、洪通燃气为购买标的资产而向森泰能源股东发行股份、定向可转债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4、洪通燃气将按照现行规则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募集配套融资金额和相关条款将在正式披露的文件中说明。

  (二)交易安排

  1、在本协议签署后,洪通燃气将对森泰能源的财务状况、法律事务及业务潜力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森泰能源及其股东配合甲方的尽职调查。

  2、洪通燃气根据需要安排交易双方共同认可的审计和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

  3、交易细节磋商

  在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当立即就本协议项下的交易的具体价格、时间、洪通燃气投资安全的保障措施、本次交易完成后森泰能源的公司治理等交易具体细节进行磋商,并争取在排他期内达成正式的交易协议。

  4、正式交易文件

  在洪通燃气完成尽职调查并且尽职调查结果符合预期判断,且各方已经就交易细节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各方正式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交易文件,以约定本协议项下的交易的各项具体事宜。

  四、风险提示

  鉴于本次交易正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双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且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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