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1-050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6月4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6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4号楼9楼会议室。
(三)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罗希先生主持。
(五)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81,151,1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76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7,342,4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94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3,808,7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8181%。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95,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95,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4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均属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4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544%;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二)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4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544%;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三)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4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544%;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四)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4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544%;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五)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4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544%;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六)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4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544%;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七)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4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544%;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八)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8.01选举罗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4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544%;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罗希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2选举陈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81,14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544%;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陈宏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3选举陈婷婷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81,14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544%;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陈婷婷女士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4选举冯永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81,14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544%;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冯永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5选举唐逸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81,14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544%;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唐逸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6选举周文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81,14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544%;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周文坤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7选举王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81,092,4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7%;反对5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9898%;反对5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1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王国强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8选举张志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81,14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544%;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张志明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9选举方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81,14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544%;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方毅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九)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01选举韩海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同意81,14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544%;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韩海清女士当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9.02选举王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同意81,14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544%;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王强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通商(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磊、刘瑶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审议事项、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4日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1-051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6月4日下午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罗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 选举罗希先生、陈宏先生、周文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罗
希先生为主任委员;
2.选举张志明先生、方毅先生、唐逸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张志明先生为主任委员;
3.选举方毅先生、张志明先生、冯永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方毅先生为主任委员;
4.选举王国强先生、张志明先生、陈婷婷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其中王国强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婷婷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唐逸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牟岚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宋晓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4日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1-052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决议选举董事罗希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4 日
附:罗希先生简历
罗希,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10月生,硕士。1998年6月至2008年3月,任四川省赛特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3月至2016年8月任四川省盛邦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月任北京万博智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3月至今任四川花间堂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4月至今任西藏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8月至今任西藏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月至今任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1月至今任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5月至今任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董事长。
罗希先生持有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定要求的董事长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1-053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决议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一、选举罗希先生、陈宏先生、周文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罗希先生为主任委员;
二、选举张志明先生、方毅先生、唐逸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张志明先生为主任委员;
三、选举方毅先生、张志明先生、冯永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方毅先生为主任委员;
四、选举王国强先生、张志明先生、陈婷婷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王国强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选举产生的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4日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1-054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决议聘任陈婷婷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4日
附:陈婷婷女士简历
陈婷婷,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6月生,硕士,中共党员。2004年6月至2018年1月任职于四川新华文轩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先后任事业部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2018年3月至2019年12月任昌都市智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0月至今任西藏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月至今任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2月至今任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定要求的总经理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1-055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决议聘任唐逸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4日
附:唐逸先生简历
唐逸,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6月生,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CPA)、高级经济师、资产评估师。1992年西南财经大学审计系毕业,获学士学位;2000年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毕业,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2年7月至1994年4月任工商银行徐州分行技改信贷处信贷员;1994年5月至1996年7月任四川西部投资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1996年12月至2002年5月任光大证券投行三部副总经理;2002年5月至2016年3月任四川怡和企业集团副总经理/董事/投资总监(期间部分时间兼任四川升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成都迈特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4月至12月任四川信托华东总部投行部总经理;2017年1月至今任成都顺金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2月至今任四川商投资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定要求的财务总监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1-056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决议聘任牟岚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牟岚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28-85238616 传真:028-65223967 邮箱:xzfz000752@163.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4号楼9楼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4日
附:牟岚女士简历
牟岚,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83年8月,硕士。2009年3月至2010年9月任职于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10年10月至2017年11月任职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董事会办公室,2017年11月至2018年11月任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华支行办公室副主任,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任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10月至今任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定要求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1-057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决议聘任宋晓玲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宋晓玲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宋晓玲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28-85238616 传真:028-65223967 邮箱:xzfz000752@163.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4号楼9楼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4日
附:宋晓玲女士简历
宋晓玲,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91年7月,拥有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证、私募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证、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4年8月至2016年3月就职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16年4月至2019年11月就职于四川商投欣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行部;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就职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理财服务部;2020年4月至9月就职于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2020年10月至今任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宋晓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1-058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6月4日下午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其中,王强监事委托王喜监事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韩海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
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4日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1-059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决议选举韩海清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4日
附:韩海清女士简历
韩海清,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6月生,本科,无党籍。2007年6月至2010年6月任成都梦工厂数字娱乐软件学院班主任教师;2011年6月至2013年2月任成都梦维数码动画学院合伙人;2013年3月至2019年6月任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岗;2019年7月至今任西藏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政企事业部经理、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西藏好利得实业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韩海清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定要求的监事会主席任职资格。
北京通商(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通商(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西藏发展)的委托,委派律师出席了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相关法律法规)、《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可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相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见证,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刊登,会议通知中包括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时间、方式、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等相关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1年6月4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4号楼9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罗希先生主持,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就会议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并现场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与会议通知所列内容一致。
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一)经查验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会议股东及经股东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8人(含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代表有表决权的股权共计811511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672%。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权共计47,342,4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49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权共计33,808,7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181%。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95,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7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95,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742%。
(二)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三)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的议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本所律师对计票过程进行了监督,表决结果也已于当场公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经股东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通知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共计 9 项,均为普通决议议案,且均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81,14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1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544%;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81,14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1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544%;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81,14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1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544%;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81,14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1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544%;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1,14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1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544%;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1,14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1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544%;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1,14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1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544%;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罗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81,14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1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544%;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陈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81,14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1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544%;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选举陈婷婷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81,14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1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544%;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选举冯永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81,14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1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544%;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选举唐逸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81,14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1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544%;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选举周文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81,14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1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544%;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选举王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81,092,4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7%;反对5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13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9898%;反对5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1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选举张志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81,14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1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544%;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选举方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81,14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1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544%;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韩海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81,14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1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544%;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王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81,14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1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544%;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已就涉及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进行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对上述议案进行修改或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等资料一并进行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无副本。
北京通商(成都)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经办律师:
经办律师:
日期:2021年6月4日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以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以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董事罗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会议选举罗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经审阅罗希先生任职履历等材料,我们认为其符合担任公司董事长的任职条件,具备任职所需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以及职业素养。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选举董事罗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审阅,陈婷婷女士、唐逸先生、牟岚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公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陈婷婷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唐逸先生为财务总监,牟岚女士为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王国强、张志明、方毅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