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6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核心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核心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核心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华夏核心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2428,C类基金份额代码:012429)自2021年6月4日起公开发售。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根据本公司与各销售机构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1年6月7日起在德邦证券、宏信证券、华夏银行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东莞银行已自2021年6月4日起开通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销售机构可支持办理认购的份额类别以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本基金发售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加了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能源”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上申购。本公司控股股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三峡能源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5元/股,由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现将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三峡能源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结果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六月五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