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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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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5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狮头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汀科技”)全部或部分剩余股份,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因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1年6月7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文件的要求披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组预案,并申请复牌。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昆汀科技全部或部分剩余股份。昆汀科技的基本情况如下:

  

  ■

  (二)主要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主要交易对方为方贺兵、刘佳东、方林宾、杭州昆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何荣、张远帆、白智勇。各主要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如下:

  1、 方贺兵

  ■

  2、 刘佳东

  ■

  3、 方林宾

  ■

  4、 杭州昆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 何荣

  ■

  6、 张远帆

  ■

  7、 白智勇

  ■

  (三)交易方式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除投资主体外的其他参与业绩承诺股东持有的昆汀科技剩余股份。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的意向性文件

  2021年6月4日,公司与方贺兵签署了《关于收购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剩余股份的交易备忘录》。主要内容如下:

  1、投资主体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方式收购除投资主体外的其他参与业绩承诺股东持有的昆汀科技剩余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股份支付及现金支付比例待定。。

  2、综合考虑目前昆汀科技的业务、业绩增长率及未来的财务预测与增长情况,交易对价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标的公司评估价值为基础,由各方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在最终评估值的基础上考虑昆汀科技权益分派事项后由各方协商确定。

  3、各方将在本意向协议约定的原则基础上,尽快就具体的股份转让条件和安排进行进一步协商,并在达成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正式股份转让协议并履行相关手续。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正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方式、交易方案以后续公告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二)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能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狮头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表

  (二)关于收购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剩余股份的交易备忘录

  (三)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基本情况表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51号摩天石3号楼101室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赵冬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巩固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周驰浩先生、副总裁郝瑛女士、方贺兵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补选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补选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共审议两项议案, 为普通决议事项, 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律师:阴春霞、郭文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关于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1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董事离职的情况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6月4日收到董事麦勇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麦勇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麦勇作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麦勇作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麦勇作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公司董事补选的情况

  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补选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巩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并提请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5日

  附件:巩固先生简历:

  巩固:男,1985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审计员;江苏瑞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重庆高新金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协信控股集团投资发展部投资总监;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狮头股份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巩固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52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21年6月4日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补选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6月4日收到董事麦勇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麦勇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同意麦勇作先生的辞职申请。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巩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6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5日

  附件:巩固先生简历:

  巩固:男,1985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审计员;江苏瑞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重庆高新金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协信控股集团投资发展部投资总监;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狮头股份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巩固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53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于2021年6月4日在公司召开了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吴家辉先生召集,与会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会成员变动,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同意选举吴家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6月5日

  附件:吴家辉先生简历

  吴家辉:男,199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年8月至今任重庆鸿利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家辉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21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51号摩天石3号楼101室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21日

  至2021年6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6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刊登在2021年6月5日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

  法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 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若法人股东委托其他法人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由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当提交代理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以及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

  2021年6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异地股东可于2021年6月18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 51 号摩天石3号楼101室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邮编: 030027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巩固

  联系电话: 0351-6838977

  传 真: 0351-6560507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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