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丹梓北路2号共进股份4栋8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7人;董事唐佛南先生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魏洪海先生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夏树涛先生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贺依朦女士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唐晓琳女士、龚谱升先生、韦一明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6.0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长汪大维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唐佛南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胡祖敏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龙晓晶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魏洪海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贺依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武建楠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俞艺侠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何卫娣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8、议案名称: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9、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6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汪大维先生回避表决议案6.01;唐佛南先生、唐晓琳女士回避表决议案6.02;胡祖敏先生回避表决议案6.03;龙晓晶女士回避表决议案6.04;贺依朦女士回避表决议案6.06;俞艺侠女士回避表决议案6.09。
2、议案6涉及逐项表决的情形,每个子议案表决结果为:议案6.01表决通过、议案6.02表决通过、议案6.03表决通过、议案6.04表决通过、议案6.05表决通过、议案6.06表决通过、议案6.07表决通过、议案6.08表决通过、议案6.09表决通过、议案6.10表决通过。
3、议案7—10和议案19是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经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议案5、议案6、议案17、议案18、议案19、议案20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5、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一项非表决事项:《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洪羽、方诗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