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0、2021-03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5月3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比例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5月31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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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5月31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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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