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9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于2021年6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所有会议材料均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书面提交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银行借款提供抵押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以下流动资金贷款:
1、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2.5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执行人民币出口卖方信贷成套和高技术含量产品贷款利率,按季结息。上述资金将专项用于公司经营资金。为此,公司将拥有的位于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75号的八十二处建筑面积66,675.58平方米的房地产,及全资子公司沈阳逐日数码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逐日数码”)位于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4号的一宗面积8,987.8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一处建筑面积21,351.09平方米的房产作为抵押物,抵押予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依据辽宁华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华鼎房地沈估字[2021]第061号”、“华鼎房地沈估字[2021]第062号”评估报告,上述抵押物的评估价值合计为56,383.58万元。
2、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2.5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执行人民币出口卖方信贷成套和高技术含量产品贷款利率,按季结息。上述资金将专项用于公司经营资金。为此,公司将拥有的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的二宗面积共计160,197.2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四十六处建筑面积共计81,821.70平方米的房产,及全资子公司逐日数码位于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78号的一宗面积2,818.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一处建筑面积17,623.82平方米的房产作为抵押物,抵押予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依据辽宁万融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辽万融房估报字(2021)第KH004号”、“辽万融房估报字(2021)第KH003号”评估报告,上述抵押物的评估价值合计为54,913.04万元。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本次抵押物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6月29日召集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
附件一:第一笔贷款抵押物情况
(一)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位于浑南区创新路175号的八十二处建筑面积66,675.58平方米的房地产。具体情况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6889号”,总层数5层(其中含地下1层),建筑面积为16,678.64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其它。评估价值为8,142.51万元。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614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788.00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396.29万元。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628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895.98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450.59万元。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65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00.11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50.35万元。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53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49.73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75.30万元。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610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2,534.47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1,274.58万元。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600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2,245.33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1,129.18万元。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87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91.16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96.13万元。
9、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68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83.07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92.07万元。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88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83.10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92.08万元。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622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91.16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96.13万元。
12、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601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2,245.25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1,129.14万元。
13、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89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2,170.50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1,091.54万元。
14、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631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84.79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92.93万元。
15、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78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76.20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88.61万元。
16、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69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40.67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20.45万元。
17、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70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76.20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88.61万元。
18、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90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84.79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92.93万元。
19、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91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2,171.62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1,092.11万元。
20、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61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48.35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24.32万元。
21、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623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287.03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144.35万元。
22、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632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863.00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936.90万元。
23、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602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86.05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93.56万元。
24、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79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78.21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89.62万元。
25、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92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66.90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83.93万元。
26、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633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96.10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48.33万元。
27、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71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33.28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16.74万元。
28、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603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78.17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89.6万元。
29、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624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86.01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93.54万元。
30、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72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863.00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936.90万元。
31、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604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48.66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24.47万元。
32、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62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12.16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56.41万元。
33、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615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219.42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110.35万元。
34、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625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36.29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18.25万元。
35、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63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805.28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404.98万元。
36、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64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790.81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397.70万元。
37、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80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93.19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97.16万元。
38、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81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85.05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93.06万元。
39、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626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288.66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145.17万元。
40、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605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85.05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93.06万元。
41、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627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93.19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97.16万元。
42、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93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790.81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397.70万元。
43、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616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805.28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404.98万元。
44、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629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456.94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229.80万元。
45、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73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2,435.86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1,224.99万元。
46、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617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2,440.01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1,227.08万元。
47、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74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923.08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967.12万元。
48、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606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470.17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236.45万元。
49、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94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80.80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90.92万元。
50、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607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80.83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90.94万元。
51、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82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470.40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236.56万元。
52、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95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922.97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967.06万元。
53、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608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892.48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951.73万元。
54、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609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462.71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232.70万元。
55、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54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77.16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89.09万元。
56、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630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257.79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129.64万元。
57、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618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40.61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20.42万元。
58、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75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77.16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89.09万元。
59、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619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462.71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232.70万元。
60、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83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892.48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951.73万元。
61、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76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825.76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918.17万元。
62、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55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82.22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91.64万元。
63、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611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74.54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87.78万元。
64、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96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94.12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47.33万元。
65、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84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88.08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94.59万元。
66、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77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32.59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16.39万元。
67、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56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74.51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87.76万元。
68、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85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82.18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91.62万元。
69、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97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825.76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918.17万元。
70、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57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46.98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23.63万元。
71、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98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214.91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108.08万元。
72、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58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09.86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55.25万元。
73、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620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788.83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396.70万元。
74、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66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775.81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390.15万元。
75、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59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89.25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95.17万元。
76、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60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30.53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65.64万元。
77、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612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282.77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142.21万元。
78、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99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81.27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91.16万元。
79、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613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189.25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95.17万元。
80、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67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775.81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390.15万元。
81、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621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788.84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396.71万元。
82、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号码为“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624586号”,总层数6层,建筑面积为446.83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评估价值为224.71万元。
(二)逐日数码所拥有的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4号,面积为8,987.8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书号码为“沈阳国用(2014)第和平0004号”,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5年2月7日;地上建筑物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中心字第N060591870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21,351.09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评估价值合计为23,097.61万元。
附件二:第二笔贷款抵押物情况
本次抵押物为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逐日数码所拥有的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78号的三宗面积共计163,015.2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四十七处建筑面积共计99,445.52平方米的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
1、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面积为148,809.2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书号码为“东陵国用(2011)第0706号”,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5年12月27日。评估价值为11,309.50万元。
2、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面积为11,388.0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书号码为“东陵国用(2014)第01041号”,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5年12月27日。评估价值为865.49万元。
(二)地上建筑物
1、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浑南新区字第021764号”,总层数3层,建筑面积5,871.00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办公。评估价值为1,797.70万元。
2、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浑南字第N100092190号”,总层数2层,建筑面积2,675.05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厂房。评估价值为682.67万元。
3、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浑南新区字第021767号”,总层数2层,建筑面积777.00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其它。评估价值为215.93万元。
4、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浑南新区字第021765号”,总层数2层,建筑面积2,544.91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其它。评估价值为735.99万元。
5、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中心字第N060203040号”,总层数4层,建筑面积7,142.9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办公楼。评估价值为2,460.73万元。
6、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中心字第N060204325号”,总层数1层,建筑面积11,866.3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车库。评估价值为2,801.64万元。
7、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浑南字第N100068342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10,751.14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科研(实训和研发楼)。评估价值为 3,703.77万元。
8、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68404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3,373.45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科研(实训和研发楼)。评估价值为 1,162.15万元。
9、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68403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2,345.04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科研(实训和研发楼)。评估价值为 807.87万元。
10、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68402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429.7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科研(实训和研发楼)。评估价值为148.03万元。
11、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68401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3,317.59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科研(实训和研发楼)。评估价值为 1,142.91万元。
12、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68400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3,269.2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科研(实训和研发楼)。评估价值为1,126.24万元。
13、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68399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251.7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科研(实训和研发楼)。评估价值为86.71万元。
14、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68582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2,903.89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科研(实训和研发楼)。评估价值为1,000.39万元。
15、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68398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22.1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科研(实训和研发楼)。评估价值为7.62万元。
16、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68397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37.68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科研(实训和研发楼)。评估价值为12.98万元。
17、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68396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37.68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科研(实训和研发楼)。评估价值为12.98万元。
18、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68395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23.1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科研(实训和研发楼)。评估价值为7.96万元。
19、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68392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58.1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科研(实训和研发楼)。评估价值为20.02万元。
20、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68393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3,453.26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科研(实训和研发楼)。评估价值为1,189.65万元。
21、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68565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24.3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科研(实训和研发楼)。评估价值为8.37万元。
22、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68562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75.4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科研(实训和研发楼)。评估价值为25.98万元。
23、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68544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3,432.28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科研(实训和研发楼)。评估价值为1,182.42万元。
24、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68538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40.97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科研(实训和研发楼)。评估价值为14.11万元。
25、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68537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35.59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科研(实训和研发楼)。评估价值为12.26万元。
26、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68536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2,903.89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科研(实训和研发楼)。评估价值为1,000.39万元。
27、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68535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22.1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科研(实训和研发楼)。评估价值为7.62万元。
28、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68534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37.68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科研(实训和研发楼)。评估价值为12.98万元。
29、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68530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37.68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科研(实训和研发楼)。评估价值为12.98万元。
30、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68528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23.1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科研(实训和研发楼)。评估价值为7.96万元。
31、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68527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33.78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科研(实训和研发楼)。评估价值为11.64万元。
32、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68526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3,478.02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科研(实训和研发楼)。评估价值为1,198.18万元。
33、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68560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24.3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科研(实训和研发楼)。评估价值为8.37万元。
34、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68558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75.4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科研(实训和研发楼)。评估价值为25.98万元。
35、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68556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3,734.96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科研(实训和研发楼)。评估价值为1,286.69万元。
36、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68555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58.06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科研(实训和研发楼)。评估价值为20.00万元。
37、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68554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2,878.84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科研(实训和研发楼)。评估价值为991.76万元。
38、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68553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22.1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科研(实训和研发楼)。评估价值为7.62万元。
39、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68552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37.68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科研(实训和研发楼)。评估价值为12.98万元。
40、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68551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37.68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科研(实训和研发楼)。评估价值为12.98万元。
41、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68549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23.1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科研(实训和研发楼)。评估价值为7.96万元。
42、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68548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22.38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科研(实训和研发楼)。评估价值为7.71 万元。
43、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68547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33.78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科研(实训和研发楼)。评估价值为11.64万元。
44、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68546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3,478.02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科研(实训和研发楼)。评估价值为1,198.18万元。
45、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68550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24.3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科研(实训和研发楼)。评估价值为8.37万元。
46、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68545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75.4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科研(实训和研发楼)。评估价值为25.98万元。
(三)逐日数码所拥有的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78号,面积为2,818.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书号码为“沈阳国用(2014)第和平0007号”,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3年1月1日;地上建筑物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中心字第N060591847号”,总层数12层,建筑面积17,623.82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评估价值合计为16,493万元。
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20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五次监事会于2021年6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所有会议材料均在监事会会议召开前书面提交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到5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7 18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21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29日上午9点
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 东软软件园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王巍、刘淑莲、薛澜作为征集人,将针对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其中议案11分项表决,涉及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包括阿尔派株式会社、阿尔派电子(中国)有限公司、东芝数字解决方案株式会社、大连东软控股有限公司等;议案12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包括大连东软控股有限公司等。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1年6月23日至6月28日工作日内(9:00-11:30,13:00-17: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三)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异地股东也可采取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五)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4-83662115
传真:024-23783375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 东软软件园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10179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登记表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股东大会登记表
本单位/本人兹登记出席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单位名称:
股东帐户号:
身份证号/单位执照号:
持普通股数(股):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股东姓名/名称:签名(盖章)
二〇二一年月日
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22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暨
利润分配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说明会召开时间:2021年6月21日(星期一)16:00-17:00
●说明会召开地点:“上证e访谈”网络平台,网址为:
http://sns.sseinfo.com
●说明会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1年6月21日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nvestor@neusoft.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关于推进上市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同时,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6月21日16:00-17:00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2020年度利润分配事项以及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公司现就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暨利润分配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届时针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情况以及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1、说明会召开时间:2021年6月21日(星期一)16:00-17:00
2、说明会召开地点:“上证e访谈”网络平台,网址为:
http://sns.sseinfo.com
3、说明会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董事长刘积仁、副董事长兼总裁王勇峰、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张晓鸥、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兼首席投资官王楠。
四、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上述规定时间段内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访谈”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与公司进行互动沟通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公司欢迎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邮件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4-83662115
传真:024-23783375
邮箱:investor@neusoft.com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