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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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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后
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25   证券简称:纳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后

  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3号)核准,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280,803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3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7,582.99万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等发行费人民币458.93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7,124.0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29日出具的天健验字[2021]第3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依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管理。

  二 、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8,000吨数码压延膜项目”(以下简称“压延膜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南通百纳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丰城纳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由江苏省南通市通州经济开发区青岛西路西侧、金桥西路北侧变更为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四路25号;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00万平汽车保护膜及100万平多层光学电子功能膜项目”(以下简称“保护膜功能膜项目”)的部分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南通百纳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该部分项目对应的实施地点相应由江苏省南通高新区金桥西路628号变更为江苏省南通市通州经济开发区青岛西路西侧、金桥西路北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及专户开立、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2021年5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百纳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百纳”或“子公司”)、丰城纳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城纳尔”或“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前述《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

  四、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甲方二:丰城纳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或南通百纳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

  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汇支行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年产18,000吨数码压延膜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或用于甲方二年产600万平汽车保护膜及100万平多层光学电子功能膜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二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_/_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20_/_年_/_月_/_日,期限_/_个月。甲方二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二存单不得质押。

  2、甲方一、甲方二、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甲方一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一、甲方二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对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一、甲方二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崔浩、刘丹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次月_5_日之前)向甲方二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二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一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一、甲方二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2022年12月31日)后失效。

  五、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3份;

  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2825   证券简称:纳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6]2532号),上海纳尔数码喷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17元,共计募集资金254,2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10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325.0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6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9]1113号),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43,07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56元,共计募集资金31,709,993.24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4,550,324.45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49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3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280,803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3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7,582.99万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等发行费人民币458.93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7,124.0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29日出具的天健验字[2021]第3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依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账号开户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该项制度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汇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汇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6年12月27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百纳数码会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汇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0年1月23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汇支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年2月1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百纳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2月25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百纳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年5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百纳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丰城纳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1、鉴于“高性能数码喷印材料生产建设项目(三期)”基本建设完成,为充分发挥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节余募集资金148.64万(包括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近日公司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上述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8,000吨数码压延膜项目”(以下简称“压延膜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南通百纳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丰城纳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由江苏省南通市通州经济开发区青岛西路西侧、金桥西路北侧变更为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四路25号;近日公司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账号513902962510901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上述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证明材料2份

  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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