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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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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1-036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158号盛达大厦2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董事长朱胜利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0名,代表股份数273,821,3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86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数271,399,5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35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名,代表股份数2,421,7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10%。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273,810,3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10,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58%;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273,810,3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10,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58%;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273,810,3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10,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58%;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273,810,3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10,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58%;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273,810,3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10,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58%;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273,810,3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10,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58%;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273,810,3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10,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58%;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273,810,3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10,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58%;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朱胜利、赵庆、王学武、赵敏、张开彦、赵彦全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情况如下:

  9.01 选举朱胜利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273,784,3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84,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72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朱胜利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2 选举赵庆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273,783,4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83,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5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赵庆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3 选举王学武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273,783,4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83,9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5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王学武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4 选举赵敏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273,783,4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83,9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5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赵敏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5 选举张开彦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273,783,4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83,9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5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张开彦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6 选举赵彦全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273,783,4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83,9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5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赵彦全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马晓东、钟宏、栾甫贵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表决情况如下:

  10.01 选举马晓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273,810,3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10,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6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马晓东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2 选举钟宏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273,809,4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09,9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8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钟宏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3 选举栾甫贵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273,809,4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09,9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8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栾甫贵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高国栋、党中卿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情况如下:

  11.01 选举高国栋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273,773,2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73,7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4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高国栋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1.02 选举党中卿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273,803,0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03,5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4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党中卿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高国栋、党中卿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张亮亮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舟之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东、刘敏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舟之同律师事务所关于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零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1-037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盛达大厦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董事赵彦全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胜利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董事会选举朱胜利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赵庆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下列人员为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1、战略委员会:朱胜利先生、赵庆先生、王学武先生、马晓东先生、赵敏女士,由朱胜利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栾甫贵先生、马晓东先生、钟宏先生、张开彦先生、赵彦全先生,由栾甫贵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钟宏先生、朱胜利先生、赵庆先生、马晓东先生、栾甫贵先生,由钟宏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马晓东先生、朱胜利先生、赵庆先生、钟宏先生、栾甫贵先生,由马晓东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朱胜利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王学武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裁王学武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蒋永国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朱胜利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张开彦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止。

  张开彦先生的通讯方式:办公电话为010-56933771,传真为010-56933779,电子邮箱为:yanyan7367@163.com。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裁王学武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周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对所投资企业的管理模式,加强公司对外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外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任职人员简历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

  附件:任职人员简历

  朱胜利,男,1970年出生,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000779.SZ)总经理,甘肃纺织协会副会长,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000603.SZ)总经理、董事长,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000040.SZ)董事长、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朱胜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赵庆,男,1984年出生,曾就读于英国埃塞克斯大学、英国约克大学,研究生学历。现任盛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甘肃盛世国金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

  赵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270,650股,除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赵敏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学武,男,1963年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赤峰红花沟金矿党委副书记、副矿长、矿长,赤峰华泰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赤峰金鑫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中钢集团赤峰金鑫矿业有限公司董事,赤峰万泉矿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盛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

  王学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蒋永国,男,1971年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曾就职于化学工业部国际合作司、毕博管理咨询、昶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曾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实业群总裁助理、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000040.SZ)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

  蒋永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开彦,男,1982年出生,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法律职业资格,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曾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公司融资部副总裁,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002486.SZ)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张开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阳,女,1985年出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会计硕士,财务管理、金融双学士,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申克工业技术有限公司(德企)财务总监,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本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周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1-038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盛达大厦二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国栋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选举高国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高国栋,男,1962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甘肃省定西双象车辆有限公司(甘肃省定西车辆厂改制)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本公司第六届、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以及第八届、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现任盛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000995.SZ)监事会主席,内蒙古矿业联合会副会长,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内蒙古天成矿业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高国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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