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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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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证券代码:600535         证券简称:天士力       编号:临2021-030号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已履行的审批程序: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议案已经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2021年6月2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17元/股;

  回购数量: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用途: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回购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相关风险提示:

  1、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将产生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回购股份的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6月2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形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依法通知债权人。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天士力因股份回购需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临2021-032)。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立足公司价值增长,以期更好地回报投资者、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目的,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作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期限

  1、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17元/股,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六)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股票来源。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0.17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4,957,858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33%;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0.17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9,915,716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66%。

  ■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七)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本次回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本回购方案之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回购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九)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假设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20.17元/股进行测算,预计本次回购数量为9,915,716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66%。本次回购股票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根据目前公司总股本1,512,666,229股测算,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

  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公告为准。

  (十)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649,369.3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97,246.69万元,流动资产923,748.90万元。若本次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测算,回购金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1%、1.67%和2.17%,占比均较小。

  根据目前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管理层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一)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或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及其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十二)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已分别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函并获得回复,截至2021年4月22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三)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稳定投资者对公司股票长期价值的预期,构建稳定的投资者结构,增强投资者信心和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董事长闫凯境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在董事会作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提议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提议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减持计划。

  (十四)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后续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注销、变更备案程序。

  (十五)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作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股票来源,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票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票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外,被授权人士将对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票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5、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6、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的修改、注册资本的变更以及向相关部门或机构的报备事宜;

  7、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及处理相关事宜;

  8、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票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回购股票,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维护投资者利益,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回购股票方案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四、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将产生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回购股份的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三)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修订回购方案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实施或终止实施。

  五、其他事项

  (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2247267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二)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本公司已经披露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21年5月26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5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回购期间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三)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00535  证券简称:天士力 编号:临2021-031号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北辰科技园区天士力现代中药城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长闫凯境先生主持本次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包括董事长闫凯境先生、副董事长蒋晓萌先生、董事吴迺峰女士、董事朱永宏先生、董事兼总经理苏晶先生、独立董事张斌先生、独立董事王爱俭女士和独立董事Xin Liu女士,其中副董事长蒋晓萌先生、独立董事张斌先生、独立董事王爱俭女士和独立董事Xin Liu女士通过视频方式参会。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包括监事会主席叶正良先生、监事鞠爱春先生、监事蔡金勇先生、监事章顺楠先生,其中监事蔡金勇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参会。

  3、 董事会秘书于杰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2021年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

  ■

  1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1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0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该项议案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6涉及关联交易,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与关联交易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了表决,所持表决权股份为701,895,759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律师:宋建中、郭瑞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的宋建中、郭瑞鹏律师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00535         证券简称:天士力       编号:临2021-032号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因股份回购需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该方案已经公司2021年6月2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完成后,回购的股份将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17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至2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0.17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4,957,858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33%;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0.17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9,915,716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6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天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普济河东道2号天士力现代中药城,邮编:300410

  2、现场申报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申报日期: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7月18日

  4、申报时间:每个工作日的8:30—17:00

  5、联系人:赵颖、王麒

  6、联系电话:022-86342652、022-26736999

  7、传真:022-26736721

  特此公告。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00535         证券简称:天士力        编号:临2021-033号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1年5月25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直接送达、邮寄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2日下午17:30在公司天津本部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现场出席的董事有闫凯境董事长、吴迺峰董事、朱永宏董事、苏晶董事兼总经理,以通讯方式参会的董事有蒋晓萌副董事长、孙鹤副董事长、张斌独立董事、王爱俭独立董事和Xin Liu独立董事。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闫凯境先生主持,经与会人员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经提名,选举闫凯境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为: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提名,选举蒋晓萌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为: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提名,选举孙鹤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为: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拟由闫凯境先生、蒋晓萌先生、孙鹤先生、吴迺峰女士、苏晶先生、张斌先生六名董事组成,其中闫凯境先生出任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情况为: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拟由王爱俭女士、吴迺峰女士、Xin Liu女士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王爱俭女士出任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情况为: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拟由Xin Liu女士、吴迺峰女士、王爱俭女士三名董事组成,其中Xin Liu女士出任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情况为: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续聘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提名,拟继续聘任苏晶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为: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续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提名,拟继续聘任于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简历详见附件)。

  9、关于续聘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提名,拟继续聘任魏洁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为: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续聘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提名,拟继续聘任赵颖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为: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日

  

  附件:

  闫凯境先生:1979年2月出生,天津中医药大学中药学博士,英国雷丁大学国际证券、投资与银行专业硕士,曾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战略投资事业群首席执行官。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华金(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天士力医药商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天士力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兼任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青年企业家委员会副主任,亚太经合组织(APEC)中国工商理事会理事、青年企业家委员会执行委员、数字经济委员会首届执行委员,中国光彩会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轮值会长、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副会长、中华中医药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特聘副会长、接力中国青年精英协会理事长、健康未来企业家协会创始理事长等社会职务。

  蒋晓萌先生:1964年11月出生,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执业药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曾任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等。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与党委书记、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金华市通济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省建材工业协会会长、浙江省商会副会长、浙江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金华市企业家协会名誉会长、金华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会长、金华市工商业联合会主席、金华市总商会会长。

  孙鹤先生:1959年9月出生,美藉华人,教授、博士生导师,药物研发与管理专家,临床药理学和生物药学专家。曾任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FDA)定量药理学首席科学家和主审评审官。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天士力北美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天津雅昂医药国际化发展促进有限公司总经理,创新中药关键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教育部“2011计划”评审专家、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总体专家组委员、国家中医药标准化专家技术委员会委员,同时还兼任天津大学药学院客座教授、博导,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客座教授,英国诺丁汉大学医学院特聘教授等职务。

  苏晶先生:1963年2月出生,中山医科大学毕业,本科学历。曾任北京协和医院基本外科医生;默华(中国)有限公司北区心血管销售经理;杭州默沙东(中国)有限公司北区销售推广经理;天士力医药营销集团市场策划部经理、处方药分公司北中国区总经理、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市场策划板块总经理、轮值总经理;天津天士力医药商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天士力医药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于杰先生:1975年4月出生,管理学硕士。2001年至2014年,先后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产品行销、市场品牌和公共事务等领域工作,曾任华为公司品牌规划部部长、中国媒体事务部部长等职务,主导过华为市场管理流程变革、全球品牌策略变革和重大项目外部沟通等工作。2015年初加入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董事局,担任品牌管理办公室主任,主导控股集团及其下属被投公司的品牌体系管理工作。2016年底加入公司,2017年3月26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魏洁女士:1977年6月出生,2001年毕业于天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财会系,管理学学士,2019年取得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2002年加入天士力以来从预算管理岗位做起,历任公司管理会计部财务经理、子公司天津天士力现代中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公司财务总监助理与财务副总监等职务。

  赵颖女士:1976年10月出生,经济学硕士。1999年本科毕业于天津财经大学,之后在公司从事资产重组和证券事务等方面工作。于2004年4月被公司董事会聘为证券事务代表,曾担任公司证券事务部高级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证券中心总监。

  证券代码:600535       证券简称:天士力  编号:临2021-034号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1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1年5月25日向全体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直接送达、邮寄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2日18:00在公司天津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全部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正良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提名,选举叶正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为: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副主席的议案。

  经提名,选举刘宏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副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为: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3日

  

  附件:

  叶正良先生:1967年9月出生,药学博士,工商管理硕士,研究员,国务院特贴专家。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54医院药师、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中药所所长、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研究院副院长、天津天士力之骄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副主席、大健康产业投资集团副总经理,兼任第十一届药典委员会委员、中国药学会中药和天然药物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中医药学会中药制药工程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中药协会中药注射剂安全有效性研究与评价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中药杂志》常务编委等。

  刘宏伟先生:197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士学位。1996年入职天士力,历任天津天士力医药营销集团有限公司销售代表、区域经理、大区经理、星火(县乡级市场)分公司总经理、广东天士力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天士力医药营销集团医院板块总经理、天津天士力医药商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副主席、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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