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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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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5

  债券简称: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锋龙股份;证券代码:002931),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1日、2021年6月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拓展业务能力,公司持续寻求投资购买相关领域优质资产的机会。期间,公司视情况与潜在标的进行探访、商谈等工作。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任一具体的标的公司签署相关合作协议或意向协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持续寻求投资购买相关领域优质资产的机会,并视情况与潜在标的进行探访、商谈等工作,但尚未与任一具体的标的公司签署相关合作协议或意向协议。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券持有人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5号)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公开发行24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45亿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绍兴诚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锋实业”)、实际控制人董剑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绍兴上虞威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龙科技”)、厉彩霞女士,合计配售“锋龙转债”共计1,554,391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3.44%。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124号”文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1年1月2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锋龙转债”,债券代码“12814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历次减持可转债情况

  控股股东诚锋实业、实际控制人董剑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厉彩霞女士于2021年1月29日、2021年2月1日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其所持有的“锋龙转债”合计658,865张,占发行总量的26.8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债券持有人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控股股东诚锋实业、实际控制人董剑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威龙科技于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其所持有的“锋龙转债”合计492,698张,占发行总量的20.1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债券持有人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可转债情况

  公司于近日接到通知,控股股东诚锋实业于2021年6月1日、2021年6月2日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其所持有的“锋龙转债”合计337,058张,占发行总量的13.76%。

  具体变动明细如下:

  ■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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