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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21-022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监事会全体监事出席。

  ● 本次监事会无监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 本次监事会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8日以电话通知、书面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大鹏同志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向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同意公司《关于向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同意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增资的方式引进资金,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0万元增加到人民币5,000.00万元。

  同意公司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日本株式会社爱湾地共同对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增加其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0万元,增资价格以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经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依据,确定每1.00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5元的价格,具体如下:

  1、哈空调增加出资人民币2,681.25万元,其中1,625.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金,其余1,056.2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出资方式为以哈空调全资子公司哈尔滨一工斯劳特刀具有限公司2021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经评估的100%股权评估价值1,134.07万元及现金1,547.18万元进行出资。

  2、日本株式会社爱湾地增加出资人民币1,856.25万元,其中1,125.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金,其余731.2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出资方式为现金。

  3、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加出资人民币2,887.50万元,其中1,75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金,其余1,137.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出资方式为现金。

  关联监事田大鹏同志在监事会审议此项提案时回避了表决。

  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21-023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日本株式会社爱湾地共同对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增加其注册资本,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出资人民币2,681.25万元,其中1,625.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金,其余1,056.2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日本株式会社爱湾地增加出资人民币1,856.25万元,其中1,125.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金,其余731.2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加出资人民币2,887.50万元,其中1,75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金,其余1,137.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 本次与关联人共同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增资完成后,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原来的人民币5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5,000.00万元;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对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将由原来的75%变更为40%,仍为其第一大股东。

  ● 过去12个月,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与关联人预计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人民币4,289.86万元;与关联人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691.26万元。

  ● 本次与关联人共同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空调”或“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提案》,同意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山川”)为达到规模化生产和销售、购进智能化生产线,通过增资的方式引进资金,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0万元增加到人民币5,000.00万元;同意公司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投集团”)、日本株式会社爱湾地(以下简称:“爱湾地”)共同对富山川投资增加其注册资本,增资价格以哈尔滨亿阳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4月30日的《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扩股事宜涉及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哈亿阳评报字(2021)第020号)(以下简称:“富山川资产评估报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依据,确定每1.00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5元的价格。其中:哈空调增加出资人民币2,681.2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金1,625.00万元,其余1,056.2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出资方式为以哈尔滨亿阳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4月30日的《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哈尔滨一工斯劳特刀具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哈亿阳评报字(2021)第021号)的100%股权评估价值1,134.07万元及现金1,547.18万元进行出资;爱湾地增加出资人民币1,856.2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金1,125.00万元,其余731.2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出资方式为现金;工投集团增加出资人民币2,887.5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金1,750.00万元,其余1,137.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增资完成后,富山川注册资本将由原来的人民币5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5,000.00万元;哈空调对富山川的股权比例将由原来的75%变更为40%,仍为其第一大股东。

  富山川增资前后各方出资金额及股权比例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工投集团为哈空调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4.03%的股权;富山川为哈空调控股子公司,哈空调持有富山川75.0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相关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富山川与工投集团构成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与工投集团共同对富山川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与关联人预计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人民币4,289.86万元;与关联人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691.26万元,其中:与工投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4.98万元;与哈尔滨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08.00万元;与哈尔滨第一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79.07万元;与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057.75万元;向哈尔滨工投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出资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富山川与工投集团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11.46万元。本次与工投集团共同对控股子公司富山川增资完成后,公司与关联人预计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人民币6,971.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9.90%。

  本次与工投集团共同对控股子公司富山川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七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工投集团

  名称: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189号

  法定代表人:刘铭山

  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亿圆整

  经营范围:工商业项目的投资、融资、运营、管理,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及资本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投集团,成立于2007年06月08日,持有公司34.03%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工投集团总资产1,940,000万元,净资产230,000万元;2020年1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350,000万元,净利润18,300万元。公司近三年经营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二)哈空调

  名称: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哈高科技术开发区26号

  法定代表人:刘铭山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捌仟叁佰叁拾肆万零陆佰柒拾贰圆整

  经营范围:空气冷却冷凝设备、高中低压换热器、制冷空调设备、环保除尘设备、散热器制造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仓储、货物运输(分支机构);经销有色金属、黑色金属、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原料(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前置审批项目除外);按外经贸部批准的范围经营进出口业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开展本企业的“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哈空调,成立于1993年06月25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工投集团。公司致力于石化空冷器、电站空冷器及空调暖通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服务,技术底蕴深厚,服务领域广泛涵盖石油化工、电力能源、钢铁冶金和煤化工等行业。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哈空调经审计总资产201,317万元,净资产66,948万元;2020年1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90,450万元,净利润5,056万元。公司近三年经营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三)爱湾地

  名称:日本株式会社爱湾地

  住所:名古屋市天白区井口二丁目601番地

  法定代表人:川村義男

  经营范围:环保;土壤改良;环保产业开发;健康器具;食品加工制造、贩卖;冷冻食品加工。

  爱湾地,成立于2000年10月2日。2020年12月,经哈空调与日本富升环保开发有限会社(以下简称:“日本富升环保”)双方同意,富山川股东由日本富升环保变更为爱湾地,在中国继任日本富升环保的所有责任、义务和合法权益。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镇哈双路643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制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环保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保工程施工;检测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及技术出口除外);食品生产经营;销售;机械设备;日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富山川成立于2018年10月15日,由哈空调与日本富升环保合资共建。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哈空调以货币出资人民币375.00万元,占富山川公司注册资本的75%,日本富升环保以其投入所有项目的机械图纸、专利权以及合作项目相关的产品的核心技术评估作价人民币 125.00万元,作为整体股本投入,占注册资本的25%。经过两年多的运营,富山川产品通过检验和使用后,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目前已取得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可以进入量产阶段。为了达到规模化生产和销售,使公司经济效益不断提升,需要提高产量,购进智能化生产线,拟通过增资的方式引进资金,扩大经营规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0万元,将注册资本由原来的人民币500.00万元增加到人民币5,000.00万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富山川总资产499万元,净资产475万元;2020年1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337万元,净利润103万元。富山川自2019年建账,近两年经营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2021年5月26日,哈尔滨亿阳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了富山川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4月30日,评估范围为富山川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评估结论:富山川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593.26万元,评估价值为851.76万元,增值额为258.50万元,增值率为43.57%;总负债账面价值为25.84万元,评估价值为25.84万元,减值额为0.00万元,减值率为0.00%;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67.42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825.92万元,增值额为258.50万元,增值率为45.56%。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工投集团、爱湾地对富山川增资扩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各方

  甲方: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日本株式会社爱湾地

  丙方: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资扩股

  1、增资前后各方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目标公司原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各方持股比例: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75%,乙方占公司注册资本25%。

  目标公司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000.00万元,各方持股比例如下: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40%;乙方占公司注册资本25%;丙方占公司注册资本35%。

  2、经过三方协商一致同意,决定目标公司本次增加注册资本4,500.00万元。增资价格以富山川公司2021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经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依据,确定每1.00元注册资本为1.65元的价格。

  3、甲方增加出资2,681.25万元,其中1,625.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金,其余1,056.2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出资方式以哈空调全资子公司哈尔滨一工斯劳特刀具有限公司2021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经评估的100%股权评估价1,134.07万元及现金1,547.18万元进行出资。

  乙方增加出资1,856.25万元,其中1,125.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金,其余731.2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出资方式为现金。

  丙方增加出资2,887.50万元,其中1,75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金,其余1,137.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出资方式为现金。

  4、甲方、乙方同意公司本次增资扩股并且确认放弃对新增股东所认缴出资的认缴优先权。

  5、新增股东自出资股本金到帐之日即视为目标公司股东,享有认购股份项下的全部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三)目标公司的组织机构安排

  1、股东会

  增资后,原股东与丙方平等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所有股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新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其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股东会为目标公司权力机关,对目标公司一切重大事务做出决定。

  2、董事会和管理人员

  增资后目标公司董事会成员应进行调整,由目标公司股东按章程规定和协议约定进行选派。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选派3名董事,乙方选派2名董事,丙方选派2名董事。

  增资后目标公司董事长和财务总监由甲方指派,其他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可由原股东推荐,董事会聘用。

  目标公司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经目标公司董事会过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有关重大事项由目标公司章程进行规定,甲方董事有一票否决权。

  3、监事会

  增资后,目标公司监事会成员由目标公司股东推举,由股东会选聘和解聘。

  增资后目标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1名,乙方1名,丙方1名。

  (四)违约责任

  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包括协议各方违反其于本协议所作的陈述与保证,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不止一方违约,则由各违约方分别承担各自违约所引起的责任。违约赔偿责任的范围限定在法律允许的、相当于因违约而给其它方所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

  (五)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该项争议在开始协商后60日内未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会所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当时合法有效的该院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对争议进行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

  (六)生效

  本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是本协议的签订以及本协议全部内容已得到各方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批准、主管部门批准。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工投集团共同对控股子公司富山川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一方面符合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即:“要立足于能源、环保领域,不断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另一方面有助于推动公司多元化快速发展,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增资实施后,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一工斯劳特刀具有限公司将不再直接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后续,公司拟通过与工投集团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方式对富山川仍进行实际控制并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正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在对上述与关联人共同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前,已取得独立董事张心明先生、李文女士、徐燕女士的事前书面认可,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刘铭山同志、关联董事桑艳萍同志、关联董事丁盛同志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张心明先生、李文女士、徐燕女士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工投集团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21-021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出席。

  ● 本次董事会会议无董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8日以电话通知、书面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会议由董事长刘铭山同志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向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同意公司《关于向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同意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增资的方式引进资金,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0万元增加到人民币5,000.00万元。

  同意公司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日本株式会社爱湾地共同对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增加其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0万元,增资价格以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经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依据,确定每1.00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5元的价格,具体如下:

  1、哈空调增加出资人民币2,681.25万元,其中1,625.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金,其余1,056.2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出资方式为以哈空调全资子公司哈尔滨一工斯劳特刀具有限公司2021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经评估的100%股权评估价值1,134.07万元及现金1,547.18万元进行出资。

  2、日本株式会社爱湾地增加出资人民币1,856.25万元,其中1,125.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金,其余731.2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出资方式为现金。

  3、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加出资人民币2,887.50万元,其中1,75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金,其余1,137.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出资方式为现金。

  关联董事刘铭山同志、关联董事桑艳萍同志、关联董事丁盛同志在董事会审议此项提案时回避了表决。

  同意将本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二)《关于提名聘任郭临战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提案》

  同意公司《关于提名聘任郭临战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提案》。

  同意聘任郭临战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郭临战同志简历附后。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三)《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同意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董事会定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日

  

  郭临战同志简历

  郭临战,男,1970年1月生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9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世界经济专业毕业。1991年参加工作,历任哈尔滨市粮食局农村粮油购销公司副科长,南方证券哈尔滨营业部业务拓展部副经理,中投证券哈尔滨宣化街营业部客户服务部主管、分析师,中投证券哈尔滨赣水路营业部协同业务部主管、首席投资顾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长江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年金支持部副总经理。

  郭临战同志未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截止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三年内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无处于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市场禁入期情形;无处于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情形。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公告编号:临2021-024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18日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滇池街7号十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17日

  至2021年6月18日

  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15:00至2021年6月18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七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21年6月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15:00至2021年6月18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应进行登记。

  (一)会议登记办法:

  1、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和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持有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及出席人个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采用传真、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6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三)会议登记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滇池街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者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滇池街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50078

  电话:0451—84644521               传真:0451—84644521

  联系人:李小维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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