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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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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1-25
债券代码:127017 债券简称:万青转债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银行反馈回来的借款、担保合同材料,具体如下:

  2021年5月14日江西于都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南昌分行”)签署了一亿元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公流贷字第YDWNQ202105号,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自2021年5月24日起至2022年5月24日止。公司为该借款提供担保,担保合同编号为:公高保字第YDWNQ202105号。

  2021年5月28日江西玉山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县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玉山支行”)签署了肆仟万元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21年YJZ003号,借款期限为2021年5月26日至2022年5月25日。公司子公司江西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为该借款提供担保,担保合同编号为:21年YBZ002号。

  以上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9%,上述担保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额度授权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为463,100.00万元。其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含直接和间接控股子公司,以下同)担保不超过180,000.00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不超过172,800.00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担保不超过109,3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资产抵押担保不超过1,000.00万元。

  本次担保后,公司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为139,274.49 万元。其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45,249.49 万元,子公司为公司担保42,500.00 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担保50,925.00 万元,公司或子公司以资产抵押担保600.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西玉山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12月12日;注册地点: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岩瑞镇;法定代表人:李世锋;注册资本:壹亿元整。经营范围:水泥生产,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用石加工,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与担保人之间的股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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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被担保人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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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YDWNQ202105)主要条款。

  保证人: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1、主合同: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江西于都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为公授信字第YDWNQ202105号的《综合授信合同》,该合同及其修改/变更/补充协议与该合同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用款申请书及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或电子数据共同构成本合同的主合同。

  2、最高债权额:甲方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壹亿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3、被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2021年05月20日至2022年05月20日(皆含本日)。

  4、保证方式:甲方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本合同约定的最高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含反担保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6、保证期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1)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期。(2)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7、法律的适用和争议的解决:(1)本合同的签署、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2)双方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如选择仲裁的,应遵守仲裁申请时有效之仲裁规则。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二)江西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玉山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编号:21年YBZ002号)主要条款如下:

  保证人:江西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支行

  1、本合同之主合同为债权人和债务人江西玉山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之间签署的编号为21年YJZ003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2、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5、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或总经理或总会计师签署有关文件、在授权额度内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借款和担保主体、选择金融机构。本次担保是基于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上述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第三方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139,274.4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79%;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审批文件;

  2、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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