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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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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

  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2元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1年5月13日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20,016,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400,320元。

  三、 相关日期

  ■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公司全部股东的红利均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无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元;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一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即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18元。

  (3)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

  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规定,公司按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18元。

  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本公司A股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A股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18元。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

  (5)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法人股东和机构投资者,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68-2972746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1年5月2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上午9: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蔡镇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公司终止实施“年产800万㎡特种高性能陶瓷板材项目(第一期)”项目,为了减轻公司财务费用压力,公司拟将广东东唯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以38,0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广东马可波罗陶瓷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晃球、叶国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产生了闲置自有资金,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公司拟在原已审批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基础上,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定于2021年6月16日召开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及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1年5月21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下午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公司终止实施“年产800万㎡特种高性能陶瓷板材项目(第一期)”项目,为了减轻公司财务费用压力,公司拟将广东东唯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以38,0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广东马可波罗陶瓷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王利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广东东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唯新材料”)100%股权以38,0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广东马可波罗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马可波罗”)

  ●本次交易发生前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马可波罗之间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实施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与马可波罗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广东东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唯新材料”或“标的资产”)100%股权以38,0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广东马可波罗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马可波罗”)。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东唯新材料股权。

  由于交易对方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发生前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马可波罗之间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交易对方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黄建平及其一致行动人谢悦增、邓建华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马可波罗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马可波罗陶瓷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824199592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元岭路109号

  经营范围:销售:陶瓷制品、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的研发及技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物业租赁服务;货运代理;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供应链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知识产权服务;实业投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对方的股权结构如下: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交易对方总资产为557,563万元,净资产为237,822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258,542万元,净利润为19,05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子公司东唯新材料100%股权,交易类别为出售资产。

  东唯新材料股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东唯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35FEJ1U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立沙东路66号

  注册资本:4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4月19日

  法定代表人:朱立洪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纳米材料、新型装饰材料、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材、特种陶瓷、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包装制品、特种陶瓷填缝剂、瓷砖胶配套材料;新型装饰材料、建筑材料、特种陶瓷、纳米材料的研究、开发服务和技术咨询服务;加工、设计、安装、维修:瓷砖、特种陶瓷;室内外装饰工程;木架、铁架租赁服务;通用仓储;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四)标的公司主要资产

  1、无形资产-土地;

  2020年1月16日,东唯新材料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人民币 22,595 万元的报价成功竞得位于东莞市沙田镇泥洲村的 2020WT009 号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同日收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成交结果确认书》。 2020年1月17日,东唯新材料按规定办理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手续。

  本次评估依据

  法律法规:

  国家层面颁布的法规、条例、文件、通知: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技术标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评估方法:

  由于委估宗地位于东莞市沙田镇,目前东莞市土地交易较为活跃,与委估宗地相邻或相近地区,在评估基准日附近有较为活跃的土地交易活动,类似土地交易案例可获取,因此,具备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的条件。

  由于委估宗地建成后房屋建(构)筑物为自用,且周边无同类物业租赁案例,收益较难预测,故不适用收益还原法。

  由于委估宗地系工业用地非投资性项目,且二期、三期工程相关规划指标等尚未办理,无法合理预计二期、三期建造成本,故不适用假设开发法;

  由于委估宗地所在区域的征地费用标准不容易取得,故不适用成本逼近法;

  由于委估宗地所在地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基准日较评估基准日时间间隔较长,故不适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评估参考案例

  ■

  评估结论

  单位:元

  ■

  2、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截至评估基准日相关明细如下:

  单位:元

  ■

  (五)主要债务情况

  ■

  (六)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东唯新材料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广东东唯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华亚正信评报字[2021]第A07-0020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4月30日,采用资产基础法,东唯新材料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35,431.11万元,评估值为37,404.90万元,增值额为1,973.79万元,增值率为5.57%。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2021年5月31日,公司与马可波罗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广东马可波罗陶瓷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标的股权价值为依据,以标的公司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参考。经双方协商,乙方应就购买标的股权向甲方以现金方式支付380,000,000.00元。

  2、支付期限

  双方约定,本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0,000.00元作为本次交易的履约保证金。

  双方约定交易对价分两期支付。本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交易对价180,000,000.00元;标的公司完成工商变更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期交易对价200,000,000.00元,鉴于乙方根据本协议所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于第二期交易对价支付条件满足后转为第二期交易对价,因此乙方在扣减10,000,000.00元履约保证金后向甲方指定账户实际支付的款项为190,000,000.00元。

  3、协议生效条件及时间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以下条件满足时生效:

  (1)甲方董事会审议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2)甲方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4、过渡期安排

  过渡期内,即评估基准日起直至交割日,甲方及标的公司保证:

  仅在正常范围内并以与以往实践相一致的方式开展业务,且标的公司应以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开展业务。

  在正常的经营行为之外,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1)收购、处置任何资产,受让或处分任何权利、承担任何义务,包括处置其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或在其上设置质押等权利负担;

  (2)改变标的公司组织形式;

  (3)通过任何不利于乙方的股东会决议;

  (4)修改或终止任何已经生效的合同、除非该合同损害标的公司利益;

  (5)达成任何日常经营以外的协议,特别是不得签署会对标的公司运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非正常、长期性的合同;

  (6)进行投资、融资和担保;

  (7)向股东分红;

  (8)变更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或员工的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或提高或承诺提高其应付给其员工的工资、补偿、资金或其他福利;

  (9)任何放弃法律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免除他人债务、终止知识产权等。

  (10)标的公司过渡期内生产经营的利润和亏损全部由乙方享有并承担。

  5、交割及接管

  标的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工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视为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标的公司新营业执照所载明的下发日期是视为交割日。

  双方应共同选派人员,依照本协议及财务报表和资产清单完成资产、债权和负债等实物和重要文件资料的实际清点和交接工作。

  双方同意,在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乙方立即进行接管工作,完成管理权交割。甲方及标的公司应在标的股权交割完成后,向乙方移交标的公司营业执照、许可文件、印鉴、银行账户等。

  6、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原因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应当赔偿守约方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及可得利益在内的全部损失。本协议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除外。

  7、其他说明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为东唯新材料向乙方子公司江西唯美陶瓷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双方同意,自标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完成后,甲方的上述担保责任自动解除,由乙方作为股东为东唯新材料借款提供担保。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拟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800万m2特种高性

  能陶瓷板材项目(第一期)”,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本次关联交易标的公司子公司东唯新材料,后续项目终止后,该公司及其资产将处于闲置状态。本次交易系基于公司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结合公司当前经营实际需要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高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转让东唯新材料股权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本次股权转让定价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交易各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东唯新材料股权,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更,不涉及相关会计核算变更。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该事项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转让子公司广东东唯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系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将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有利于促进公司核心业务体系的发展和盈利水平的提升。本次交易价格公允且具有合理性,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交易系基于公司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结合公司当前经营实际需要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高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

  2、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监事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3、公司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评估资格的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评估,在此基础上通过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的股权转让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上述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授权如下:

  一、情况概述

  因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产生了闲置自有资金,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公司拟在原已审批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基础上,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本次额度调整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委托理财额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小,在可控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额度内决定具体的理财方案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将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监控,以实现收益最大化。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运行,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在原已审批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基础上,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的利用率,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此外,该事项已履行了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事项,同意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自有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可以实现自有资金保值增值,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潮州市火车站南片B11-4-1地块,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16日

  至2021年6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5月7日、2021年6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东唯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黄建平、邓建华、谢悦增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

  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 2021 年 6 月 15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潮州市火车站南片 B11-4-1 地块公司三楼,证券部;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

  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

  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4、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和车费。

  3、联系地址:广东省潮州市火车站南片 B11-4-1 地块三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521031

  4、会议联系人:黄奕鹏

  5、电话:0768-2972746

  传真:0768-2971228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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