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5%以上的股东刘清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刘清洋先生的通知,刘清洋先生于2021年5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减持后,刘清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23,1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4%,刘清洋先生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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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刘清洋持有公司股份比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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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刘清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7,983,1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4%。本次权益变动后,刘清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23,1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4%,刘清洋先生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2、刘清洋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减持后,刘清洋先生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截至本公告日,刘清洋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减持完毕。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刘清洋先生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