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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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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1-050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通知方式发出了通知。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缜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批复规定的12个月有效期截止日。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公司董事李缜先生、Frank Engel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批复规定的12个月有效期截止日。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公司董事李缜先生、Frank Engel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5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1年6月15日下午14:30在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一楼报告厅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1-051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8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批复规定的12个月有效期截止日。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1-052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28日、2020年6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1年4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21号),同意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上述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鉴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相关事项正在办理中,为确保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自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批复规定的12个月有效期截止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延长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延长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1-053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于2021年6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15日(周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为配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控制人员流动、减少人群聚集,保障股东及参会人员健康,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8日(周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6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599号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综合楼一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中,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中,议案1-2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6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599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国宏

  电话:0551-62100213

  传真:0551-62100175

  邮箱:gxgk@gotion.com.cn

  邮政编码:230012

  5、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6、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参会时须符合合肥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另需提前在会议登记日向公司证券事务部电话报备参会信息,现场参会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进行登记并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74。

  2、投票简称:国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多选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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