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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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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1-063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8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690,000股

  ●2018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0.70元/股

  2021年5月31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2018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0.85元/股调整为0.70元/股,并将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9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名单〉的议案》。

  3、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9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1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临2018-105)。

  4、2018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18年11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临2018-108)。

  5、2018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18年12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共授予限制性股票134,780,000股。

  7、2019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2,701,460,6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50元(含税)现金红利,因此需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元/股调整为0.95元/股。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公司决定对该4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0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部分股份已于2019年8月1日回购注销完毕。

  8、2019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满足,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剩余激励对象第一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9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53,192,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2,700,260,678股)的1.97%。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该部分股份已于2019年12月23日上市流通。

  9、2020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附条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袁仲雪先生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能成为激励对象。因此,公司拟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对袁仲雪及袁嵩尚未解除限售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独立董事对附条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10、2020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且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因此需对《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0.95元/股调整为0.85元/股。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中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公司决定对该7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8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该部分股份已于2020年8月6日回购注销完毕。

  11、2020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袁仲雪已变更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袁仲雪、袁嵩(袁仲雪之子)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鉴于延万华已从公司离职,其亦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董事会同意将袁仲雪、袁嵩、延万华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19,05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该部分股份已于2021年2月9日回购注销完毕。

  二、2018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情况说明

  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29日、2018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确定2018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元/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2,701,460,6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50元(含税)现金红利,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元/股调整为0.95元/股。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0.95元/股调整为0.85元/股。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且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如下调整:

  P=P0-V=0.85-0.15=0.70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资金总额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原激励对象中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9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价格为0.70元/股,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支付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款,总计483,000元。

  四、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上6人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公司决定对该6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9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0.70元/股,回购总金额483,000元。

  2、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6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90,000股。

  七、监事会意见

  (一)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意见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意见

  1、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90,000股,回购价格为0.70元/股。

  2、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合法;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的确定符合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尚需得到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公司需就前述回购注销事宜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办理减资工商变更登记及股份注销登记程序。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关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1-064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中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6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9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064,174,772元变更为人民币3,063,484,772元,股份总数由3,064,174,772股变更为3,063,484,772股。

  根据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1-066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赛轮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增资金额:8,000万美元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增资概述

  2021年5月31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满足赛轮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香港)”)对柬埔寨子公司增资的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8,000万美元对赛轮(香港)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子公司概况

  1、名称:赛轮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2、执行董事:刘燕华

  3、注册资本:285万美元(增资至9,285万美元的手续正在办理中)

  4、注册证明书编号:2426420

  (二)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赛轮(香港)增资8,000万美元,增资完成后,赛轮(香港)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17,285万美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三)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美元

  ■

  注:2020年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拟对柬埔寨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追加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将达到年产900万条半钢子午线轮胎的生产能力,该项目的实施主体CART TIRE CO.,LTD.(以下简称“CART TIRE”)为赛轮(香港)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CART TIRE投资建设柬埔寨项目的需要,赛轮(香港)拟对其增资8,000万美元。公司本次对赛轮(香港)增资8,000万美元即为了满足其向CART TIRE增资的需要,这有助于保障柬埔寨项目更好的运营发展。本次增资事宜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赛轮(香港)及CART TIRE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经营风险、管理风险、政策风险等,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应对策和措施进行防范和控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报备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1-067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1、概述

  华东(东营)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试验场”)为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参股公司。根据业务经营需要,华东试验场拟增资12,000万元,同时,增资完成后华东试验场拟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最终华东试验场注册资本增加至60,000万元。华东试验场原股东均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2、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刘燕华、宋军目前担任华东试验场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华东试验场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本次放弃华东试验场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构成关联交易。

  3、审批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019年9月26日,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双方约定2020年6月30日前公司向华东试验场出资14,614.65万元。2020年6月29日,公司支付了上述款项。除前述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华东试验场发生其他交易,未发生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所涉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东(东营)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23085136192J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饶滨海新区东八路5号

  法定代表人:刘玉波

  注册资本:叁仟伍佰贰拾玖万肆仟壹佰元整

  经营范围:汽车和摩托车整车、总成、零部件及试验测试设备的检测试验、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项目管理;无人驾驶汽车智能应用及技术开发;无人驾驶汽车测试与示范运营服务;汽车轮胎质量检测及相关试验服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场地及车间设施出租(不含融资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体育赛事的组织策划;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3、本次增资前后各方持股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表按华东试验场2021年3月末净资产数据进行测算,增资完成后,各股东的具体注册资本金额及比例将以资产评估基础上的产权交易结果为准。

  三、定价原则

  华东试验场将尽快启动资产评估、意向投资者招募及产权交易等相关工作,拟引进的新股东定价将根据华东实验场资产评估价值基础上的产权交易结果确定。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华东试验场定位为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全数字化的生态化试验场,本次增资可以有效增强华东试验场的资金实力,利于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公司放弃华东试验场增资的优先认购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刘燕华、宋军目前担任华东试验场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华东试验场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公司拟放弃华东试验场优先认购权构成关联交易。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我们同意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放弃华东试验场增资优先认购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增资完成后,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放弃参股公司华东试验场的增资优先认购权。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1-069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拍卖的基本情况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轮轮胎”)分别于2021年4月9日、2021年4月2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临2021-039)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临2021-041),公司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持有的公司3,500万股股票将于2021年5月29日上午10时至2021年5月30日上午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均分为七份标的进行拍卖。

  近日,公司通过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站,获悉新华联控股持有的3,500万股公司股票已进行公开拍卖,并全部竞价成功。

  二、本次拍卖竞价结果

  在规定时间内,李森林、刘建平、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别通过各自竞买号在上海宝山区人民法院于阿里平台开展的“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0万股股票”七个标的项目公开竞价中,分别以最高应价胜出。

  七个标的的竞价结果如下:

  ■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新华联控股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拍卖完成股权过户程序后,新华联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3,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4%,属于因司法处置导致股东被动减持。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拍卖最终成交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本次拍卖竞价成功后,尚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解封、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监管要求及时在指定媒体进行信息披露。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若遇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1-061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提前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5人)。会议由董事长袁仲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2021-063)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2021-063)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1-064)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1-064)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5、《关于全资子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追加投资的公告》(临2021-065)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6、《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临2021-066)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7、《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关联董事刘燕华、宋军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的公告》(临2021-067)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8、《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68)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及第七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第二项至第四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1-062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提前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1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吉庆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90,000股,回购价格为0.70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公司放弃华东试验场增资的优先认购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上述第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1-065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追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柬埔寨年产900万条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

  ●总投资金额:228,963万元人民币(折合35,225万美元)

  ●未来风险提醒:未来国际市场、融资环境与政策、国际政治环境及经济形势存在发生变化的可能,项目的投资计划可能根据未来实际情况调整,存在不能达到原计划及预测目标的风险。

  一、追加投资概述

  2021年3月8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赛轮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香港)”)的全资子公司CART TIRE CO.,LTD.(以下简称“CART TIRE”)具体实施“柬埔寨年产500万条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项目投资总额117,762万元人民币(折合18,117万美元)。同时,赛轮(香港)拟对CART TIRE增资,增资完成后,CART TIRE注册资本将由1,500万美元变更为9,000万美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2021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对“柬埔寨投资建设年产500万条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追加投资111,201万元人民币(折合17,108万美元),追加投资后的项目投资总额为228,963万元人民币(折合35,225万美元),项目建设完成后,CART TIRE将具备900万条半钢子午线轮胎的年生产能力。同时,根据项目运营需要,赛轮(香港)拟对CART TIRE增资,增资完成后,CART TIRE的注册资本将变为17,000万美元。

  本次追加投资相关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额度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柬埔寨年产900万条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CART TIRE

  3、项目实施地点:柬埔寨柴桢省柴桢市

  4、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建设期24个月

  5、项目总投资:项目投资总额228,963万元人民币(折合35,225万美元),其中:建设投资199,972万元人民币(折合30,765万美元)、流动资金26,000万元人民币(折合4,000万美元)、建设期利息2,991万元人民币(折合460万美元)。本项目所需资金将由CART TIRE的自有资本金及自筹资金解决。

  6、经济效益:本项目预计年平均实现营业收入216,315万元人民币,实现年平均净利润约36,994万元人民币。根据财务分析评价结果,项目所得税后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6.60%,项目税后投资回收期为6.77年。

  三、项目建设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1、公司名称:CART TIRE CO.,LTD.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柬埔寨齐鲁经济特区

  4、注册编号:1000047387

  5、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增资至9,000万美元的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根据柬埔寨年产900万条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的建设需要,赛轮(香港)拟对CART TIRE增资8,000万美元,增资完成后,CART TIRE 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17,000万美元,赛轮(香港)仍持有其100%股权。

  四、追加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建设完成后,CART TIRE将具备年产900万条半钢子午线轮胎的生产能力,可以更好的满足海外市场的需求,并进一步增强公司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能力,对提升企业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达产后,预计会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销量、营业收入及利润,进而会提高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未来国内外市场、融资环境与政策、国际政治环境及经济形势存在发生变化的可能,项目的投资计划可能根据未来实际情况调整,存在不能达到原计划及预测目标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柬埔寨年产900万条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2021-068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郑州路43号橡胶谷橡塑新材料大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18日

  至2021年6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1-061)、《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1-062)。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二)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登记时间: 2021年6月16日(星期三)15: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四)注意事项

  1、为配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控工作。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材料备于资本运营部内。

  (二)现场会议预计1小时,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会务联系人:李金莉

  联系电话:0532-68862851

  联系传真:0532-68862850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1、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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