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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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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9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书面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巍先生召集,于2021年5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崔学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崔学峰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华能宝城物华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巍先生、段一萍女士、段心烨女士、祝建鑫先生已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关于华能宝城物华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巍先生、段一萍女士、段心烨女士、祝建鑫先生已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关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四、审议通过《关于华能宝城物华有限公司在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巍先生、段一萍女士、段心烨女士、祝建鑫先生已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关于华能宝城物华有限公司在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五、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审计委员会履行反洗钱内部审计相关职责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华能宝城物华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聘任公司副总裁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华能宝城物华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附件:

  崔学峰先生简历

  崔学峰先生,1964年6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中共党员。1987年9月至2003年4月,任职于中国华能技术开发公司,历任项目经营部经理、成都公司总经理、上海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03年4月至2004年8月,任职于华能综合产业公司,历任企管部经理、监察审计部经理;2004年8月至2005年12月,任上海华能实业公司总经理;2005年12月至2011年10月,任职于华能综合产业公司,历任政工部经理、监察审计部经理等职务;2011年10月至2020年12月,任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主任;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崔学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崔学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1-03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能宝城物华有限公司与中国

  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经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公司华能宝城物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宝城物华)拟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能财务公司)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总额度人民币2亿元整,有效期一年,自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年化利率4%,贷款用途为动力煤现货采购。

  2.关联关系

  华能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华能宝城物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宝城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即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华能宝城物华与华能财务公司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能宝城物华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及《关于华能宝城物华有限公司在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上述三项议案表决情况均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巍、段一萍、段心烨、祝建鑫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丙2号天银大厦C段西区7层、8层

  4.法定代表人:曹世光

  5.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8050Q

  7.经营范围: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定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8.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华能财务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华能财务公司52%的股权;华能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历史沿革: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华能金融公司,1987年10月27日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87〕333号文件批准成立,于1988年5月21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财务公司最初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后分别经2002年8月、2004年7月、2005年12月、2007年10月、2011年12月五次增加注册资本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00,000.00万元。

  10.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华能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情况良好,稳步发展。2020年,华能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6.01亿元,净利润9.43亿元;截至2020年末,财务公司资产总额474.18亿元,所有者权益69.59亿元。

  11.关联关系:华能财务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华能财务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12.华能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采用固定利率制,贷款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1年5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15个BP,即4%,借款期限内合同执行利率保持不变。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华能宝城物华拟与华能财务公司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整,有效期一年,自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年化利率4%,贷款用途为动力煤现货采购。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华能宝城物华与华能财务公司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有利于华能宝城物华拓宽融资渠道、促进业务发展、提升经营效益。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原则,合同条款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华能宝城物华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中小股东以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年度与华能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1年5月末,华能宝城物华在华能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0元;2021年1-5月,华能宝城物华向华能财务公司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为30.50万元。2021年1-5月,公司(母公司)向华能财务公司支付资金存放在证券账户的利息0.04万元。除上述关联交易以外,公司2021年1-5月未与华能财务公司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华能宝城物华与华能财务公司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华能宝城物华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华能宝城物华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能宝城物华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1-03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21日(周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11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8层公司1号会议室

  会议审议事项

  (一)表决事项

  1.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二)非表决事项

  8.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述职。

  9.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上述须经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上述第6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且须逐项表决,股东大会进行逐项表决时,关联股东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等应分别对相应子议案回避表决,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须表决的全部七项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传真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1年6月16日(周三)9: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9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其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

  境外股东提交的登记材料为外文文本的,需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5.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许杨

  联系电话:0755-83516072

  传真:0755-83516244

  电子邮箱:cczqir@cgws.com

  6.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39

  2.投票简称:长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939;股票简称:长城证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委托权限为:出席本次会议,依照下列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法律文件。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书签发日期:2021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之日止。

  附注:

  1.在“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处,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请填写身份证号码,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请填写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还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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