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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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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1-039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31日下午14:00

  ②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东4号(公司会议室)。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冼树忠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285,537,8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6491%。

  (1)现场出席情况: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232,465,7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8372%。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53,072,1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119%。

  (3)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投票的中小股东39人,代表股份86,704,0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1286%。

  2、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冼树忠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155,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62%;反对20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6%;弃权1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322,0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94%;反对20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5%;弃权1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1%。

  议案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155,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62%;反对20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6%;弃权1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322,0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94%;反对20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5%;弃权1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1%。

  议案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155,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62%;反对20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6%;弃权1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322,0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94%;反对20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5%;弃权1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1%。

  议案2.03 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155,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62%;反对20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6%;弃权1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322,0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94%;反对20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5%;弃权1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1%。

  议案2.04 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155,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62%;反对20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6%;弃权1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322,0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94%;反对20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5%;弃权1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1%。

  议案2.0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155,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62%;反对20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6%;弃权1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322,0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94%;反对20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5%;弃权1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1%。

  议案2.0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155,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62%;反对20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6%;弃权1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322,0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94%;反对20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5%;弃权1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1%。

  议案2.07 股票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155,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62%;反对20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6%;弃权1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322,0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94%;反对20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5%;弃权1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1%。

  议案2.08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155,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62%;反对20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6%;弃权1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322,0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94%;反对20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5%;弃权1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1%。

  议案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155,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62%;反对20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6%;弃权1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322,0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94%;反对20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5%;弃权1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1%。

  议案2.10 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155,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62%;反对20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6%;弃权1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322,0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94%;反对20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5%;弃权1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1%。

  议案3.00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155,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62%;反对20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6%;弃权1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322,0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94%;反对20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5%;弃权1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1%。

  议案4.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155,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62%;反对20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6%;弃权1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322,0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94%;反对20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5%;弃权1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1%。

  议案5.00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155,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62%;反对20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6%;弃权1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322,0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94%;反对20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5%;弃权1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1%。

  议案6.00 《关于公司与新疆辉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155,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62%;反对20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6%;弃权1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322,0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94%;反对20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5%;弃权1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1%。

  议案7.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155,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62%;反对20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6%;弃权1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322,0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94%;反对20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5%;弃权1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1%。

  议案8.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155,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62%;反对20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6%;弃权1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322,0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94%;反对20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5%;弃权1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1%。

  议案9.00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155,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62%;反对20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6%;弃权1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322,0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94%;反对20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5%;弃权1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1%。

  议案10.00 《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155,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62%;反对20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6%;弃权1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322,0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94%;反对20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5%;弃权1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1%。

  本次股东大会的1.00-10.00全部议案均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1-040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融机构债务进展暨债权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债权人的债权转让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金融机构债务基本情况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佛山分行”)于2018年、2019年两次向公司发放了贷款(贷款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并由控股子公司佛山小雪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因公司未能依约偿还贷款本息,华夏银行佛山分行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收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案件应诉通知书》(2021)粤0604民初1125号及《民事起诉状》。具体内容可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广州分行”)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管”)发出的《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获悉华夏银行广州分行已与信达资管签订债权收购协议,华夏银行广州分行已将其下属的华夏银行佛山分行对公司所签订的授信、借款、担保合同(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转让给信达资管,原合同内容不变。

  根据《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的内容,截至2021年2月28日(含该日),华夏银行佛山分行对公司的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0,000元;贷款本金余额对应的利息余额为6,448,240.11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债权人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后续将与债权受让方信达资管积极协商,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华夏银行佛山分行诉讼请求中主张对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因公司部分债务逾期、债权人起诉及申请财产保全,该部分土地、房产目前处于查封状态,其中灯管生产车间、车间4、车间5、南府国用(2005)第特180018号土地、南府国用(2011)第0603820号土地已用于出租,其他抵押土地及建筑物目前用于公司开展生产办公,该部分土地及房产目前处于查封状态,但未被限制正常使用,暂时不会直接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上述被查封资产存在着后续被司法拍卖偿还债务的可能,公司将积极协调各方,妥善处理债务问题及资产查封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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