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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1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琳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杭州云润科技有限公司变更相关工商登记信息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近期公司以自有资金237.42万元收购浙江海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杭州云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云润”)35%的股权,以自有资金33.92万元收购自然人黄云成持有的杭州云润5%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杭州云润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属于总经理职权事项,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因本次交易导致杭州云润股权结构变更,杭州云润拟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及监事。根据《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公司拟建议杭州云润相关人员变更如下:

  变更前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王宗辉;董事:陈富光、黄云成;监事:应利洲。

  变更后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陈伟;总经理:王珂;董事:陈富光、陈翔;监事:林琪。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城网环境特种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变更相关工商登记信息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近期公司分别以自有资金38.7万元、48.3万元及29万元收购自然人姜振波、魏巍、徐爱飞持有的江苏城网环境特种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城网”)20%、25%和1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江苏城网60%的股权,江苏城网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属于总经理职权事项,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苏城网拟变更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及监事。根据《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公司拟建议江苏城网相关人员变更如下:

  变更前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姜振波;监事:魏巍。

  变更后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陈伟;监事:陈翔。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宁波兴远仪表科技有限公司变更相关工商登记信息的议案》

  内容: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兴远仪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远仪表”)拟向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兴远仪表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及监事变更等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变更手续。根据《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公司拟建议相关人员变更如下:

  变更前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王宗辉;监事:徐大卫。

  变更后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柴华芳;监事:林琪。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慈溪宁水仪表科技有限公司变更相关工商登记信息的议案》

  内容:公司控股子公司慈溪宁水仪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溪宁水”)拟向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慈溪宁水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及监事变更等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变更手续。根据《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公司拟建议相关人员变更如下:

  变更前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王宗辉;监事:林琪。

  变更后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林琪;监事:吴丽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2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

  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7日、2021年3月23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实施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5月28日非交易过户至“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价格为13.83元/股,过户股份共计1,080,03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3%。至此,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该部分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根据《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60%、40%。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3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9日、2021年5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若有)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5月28日非交易过户至“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份共计1,080,03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首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由202,161,964股调整至203,242,000股。

  鉴于首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的完成致使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根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03,242,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调整为81,296,800元。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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