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5月27日、2021年5月28日、2021年5月31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对外投资风险:公司对外投资帕美朵事项,尚未签订最终协议,其推进或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本次投资对帕美朵估值溢价较高,帕美朵的业绩承诺金额较高。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事项下发问询函,目前公司尚未回复。
● 业绩下滑风险: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比下降68.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比下降64.81%。2021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疫情前的2019年第一季度分别下降75.13%、46.76%。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出现下滑。
●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截止公告披露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为8.90元/股,公司静态市盈率为79.43倍,动态市盈率为70.32倍,高于不包括本公司在内3家同行业可比公司静态市盈率为21.33倍,动态市盈率为19.06倍。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经公司自查并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5月27日、2021年5月28日、2021年5月31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1、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丽尚国潮(浙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尚控股”)拟参股帕美朵(成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帕美朵”)事项,本次投资估值溢价较高,帕美朵的业绩承诺金额较高,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事项下发《关于对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目前公司正按照问询函的要求积极认真地准备问询函回复工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事项之外,经公司自查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经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27日、2021年5月28日、2021年5月31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股价波动幅度较大,根据公开信息计算,截止公告披露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为8.90元/股,公司静态市盈率为79.43倍,动态市盈率为70.32倍,高于不包括本公司在内3家同行业可比公司静态市盈率为21.33倍,动态市盈率为19.06倍。(上述数据均来源于同花顺)。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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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数据来源同花顺)
(二)对外投资风险:公司对外投资帕美朵事项,尚未签订最终协议,其推进或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本次投资对帕美朵估值溢价较高,帕美朵的业绩承诺金额较高。本次投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产生重大影响。
(三)业绩下滑风险: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59,932.86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68.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66.15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64.81%。2021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6,794.8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99.69万元,较疫情前的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67,531.83万元及净利润8,264.63万元分别下降75.13%、46.76%。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出现下滑。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公司对外投资帕美朵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