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119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年报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于2021年5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并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收到《年报问询函》后,公司和董事会高度重视,及时与控股股东和相关方进行了对接,并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年报问询函》的要求共同对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落实、核查和回复。鉴于此次《年报问询函》回复涉及内容较多、工作量较大,且部分事项需要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申请延期并争取于2021年6月1日前完成《年报问询函》回复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1-045)。
截至目前,由于此次《年报问询函》中部分事项尚需公司及中介机构进一步核实、补充、完善,公司无法按期完成《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再次申请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争取于2021年6月8日前完成《年报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再次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