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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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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1-047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秀屿三棵树”)。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秀屿三棵树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87,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秀屿三棵树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7,000万元(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7日、2021年5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理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60,000万元,2021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5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秀屿三棵树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莆田荔城支行”)签订《项目借款合同》,拟申请项目贷款用于高新材料综合产业园项目(一期一阶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贷款期限为10年,秀屿三棵树以本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截至2021年3月31日,前述秀屿三棵树拟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6,160.39万元,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35,766.26万元。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洪杰先生为前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秀屿三棵树未对该关联担保提供反担保,并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林丽忠

  4、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月塘乡坂尾村边坑200号

  5、经营范围:合成材料制造;水性涂料、防水材料、保温材料、胶粘剂、隔热材料及环保材料、建材及其他化工产品(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包装罐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秀屿三棵树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

  3、保证金额:87,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1)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按照主合同或本合同的约定提前收贷、或发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况下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届满之日起三年。

  (5)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6)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认可和同意,保证人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保证期间为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统称“被担保债权”)。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债权人采取诉讼、仲裁、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秀屿三棵树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85,0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73.1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50,0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59.15%。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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