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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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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062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75人。

  ●解除限售股数:376.545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87%。公司董事、高管2021年实际可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2020年末持有股数的25%。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0年3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将郝俊文先生作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将郎静女士作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将郎军红先生作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将郎小红先生作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2020年3月20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将郝俊文先生作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将郎静女士作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将郎军红先生作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将郎小红先生作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0年4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20年5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0年5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共向130名激励对象授予148.27万份期权。

  6.2020年6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共向177名激励对象授予753.65万股限制性股票。

  7.2021年1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8.2021年3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共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108.27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解除限售安排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5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0年6月9日,该批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于2021年6月8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提交及成就情况

  ■

  (三)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177名,其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须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5,600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本次共有175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76.545万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7%。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管2021年实际可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2020年末持有股数的25%。具体如下表:

  ■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2020年公司业绩考核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满足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约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要求,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郎光辉、张新海、郝俊文、刘瑞、荆升阳、郎诗雨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后办理175名激励对象获授的376.54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可解除限售的175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后办理175名激励对象获授的376.54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各项条件已满足,公司已就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事宜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059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5月26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郎光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开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管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及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等事宜。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任暨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总监辞任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

  关联董事郎光辉、张新海、郝俊文、刘瑞、荆升阳、郎诗雨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060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5月26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中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开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管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可解除限售的175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后办理175名激励对象获授的376.54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061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任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吴晋州先生递交的辞任报告。吴晋州先生因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吴晋州先生的辞任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吴晋州先生的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吴晋州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公司董事会对吴晋州先生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吴晋州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后仍在公司财务系统继续担任重要职务。

  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任暨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长郎光辉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郎静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聘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附:郎静女士简历

  郎静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审计师。曾任山西泽州县审计事务所审计师,2003年加入公司,历任天津市索通国际工贸有限公司主管会计,公司财务经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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