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 2021-069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设立
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金设立基本情况
2021年4月29日,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登集团”、“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设立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24,900万元人民币与广州常彰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共同投资设立佛山泰源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以下简称“泰源壹号”、“基金”),基金规模为2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设立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二、工商注册登记进展情况
近日,泰源壹号已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了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主要信息如下:
1、名称:佛山泰源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56EDLT4T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常彰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林雨靖)
5、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合伙期限:2021 年 05 月 13日至 2029年 05 月 12日
7、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三座404-405(住所申报,集群登记)
三、合伙协议修订情况
为了更好地符合《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加强基金财产安全保障,基金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对《佛山泰源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修订,主要修订条款如下:
(一)删除对基金财产不实施托管的表述,增加对基金财产实行托管的条款:
主要修订内容1:删除原合伙协议中“本合伙企业账户内的全部现金不实施托管,但通过开立银行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实行银行专户监督管理”及“为本条之目的,各合伙人应于签署本协议的同时另行签署《无托管协议》”的表述,增加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作为合伙人账户与本合伙企业银行结算账户(即托管账户)之间的过渡账户”的表述。
主要修订内容2:新增“第十章合伙企业的资产托管”章节,该章节主要约定如下内容:
1、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托管,在托管事项上对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挑选托管机构,签署托管协议等。
2、合伙企业财产的保管与处分,明确合伙企业财产应独立于执行事务合伙人、托管机构的固有财产,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托管机构保管,执行事务合伙人、托管机构不得将合伙企业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等内容;
3、合伙企业财产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二)细化合伙协议中关于基金投资范围的表述:
修订前:本合伙企业拟进行产业投资,投资于行业前景好、受国家政策支持和鼓励的行业。
修订后:本合伙企业拟投资于时尚品牌相关领域、人工智能、电子通信、新能源、生物医药、医疗设备等高新技术产业及其制造业的企业。
(三)根据基金募集设立进展情况及后续投资需求,修订基金出资进度安排。
修订前:各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约定认缴出资额,并按《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要求完成首轮必要出资。待按本协议约定程序确定投资项目并签署相关投资协议后,根据项目投资金额,各合伙人按照认缴比例进行出资,其中有限合伙人需在满足投资项目出资金额的基础上,加计出资预留两年管理费(具体管理费率见本协议第八章约定)。经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协商一致,可在认缴出资额度内,另行实缴合伙企业自身运营所需费用。如有限合伙人完成实缴后1年内,仍未进行投资的,本合伙人企业启动清算程序,扣除应缴管理费后退回各合伙人的出资。
修订后:各有限合伙人根据普通合伙人发出的书面出资通知书上规定的金额和时间缴付,如有限合伙人完成全部实缴后1年内,仍未进行投资的,本合伙人企业启动清算程序,扣除应缴管理费后退回各合伙人的出资。
本次修订合伙协议条款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作出,不涉及对合伙协议实质性的修订,不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事项
佛山泰源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佛山泰源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2、《佛山泰源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1-070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
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的累计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人民币501,227,898.65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诉讼、仲裁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3日、2019年9月10日、2019年9月16日、2019年10月16日、2020年1月10日、2020年2月20日、2020年3月24日、2020年6月24日、2020年7月11日、2020年7月30日、2020年9月1日、2020年10月9日、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1月18日、2020年11月23日、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2、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29日、2021年2月5日、2021年2月26日、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违规担保及账户冻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暨公司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新发现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关于公司新增仲裁及新发现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00)、《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09)、《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21)、《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26)、《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29)、《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34)、《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39)、《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40)、《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0-141)、《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142)、《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0-143)、《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147)、《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0-163)、《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1)、《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2)、《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6)、《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1)、《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5)、《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未决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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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案号HKIAC/A19205的涉案金额为2,669,027.14欧元,按1:7.7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20,551,508.98元;②案号n.8219的涉案金额为3,108,328.43欧元,按1:7.7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23,934,128.91元;
③案号n.19709的案件涉案金额为4,500,000欧元,按照1:7.8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35,100,000元;④案号L200333的案件涉案金额为295,527.92欧元,按照1:7.8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2,305,117.78元⑤案号(2020)深国仲涉外受143号的涉案金额为1,020,102.5欧元及18,870.1美元,欧元按照按1:7.7的汇率、美元按照1:7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7,986,879.95元;⑥案号(2020)深国仲涉外受937号的涉案金额为1,188,952.14欧元和74,393.31美元,欧元按照按1:7.7的汇率、美元按照1:7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9,675,684.65元。
二、新增判决事项
(一)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粤0112民初14424号民事判决书,就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湖南晋隆商业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的案件作出判决,具体情况如下:
1、被告湖南晋隆商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498,048.52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每期金额及起算时间详见判决书附表,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为标准计付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从2020 年8 月13 日起按照总欠款金额4,498,048.52 元计算违约金);
2、驳回原告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粤0112 民初14426 号民事判决书,就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起诉湖南晋隆商业有限公司、岳阳市泓勋商贸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的案件作出判决,具体情况如下:
1、被告岳阳市泓勋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778,732.18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778,732.18 元为基数,自2018 年1 月1 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为标准,计付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2、被告湖南晋隆商业有限公司对被告岳阳市泓勋商贸有限公司应付给原告的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驳回原告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粤01 民终3525号民事裁定书,就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李忠、林峰国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20)粤0112民初5017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作出裁定,具体情况如下:
1、撤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20)粤0112民初5017号民事判决;
2、本案发回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3、上诉人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3951元均予以退回。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新增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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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粤01民特632号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就陈马迪诉林峰国、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纠纷的案件进行立案,申请人诉求如下:
陈马迪与林峰国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广州仲裁委员会于2020年11月3日作出了裁决,申请人认为该仲裁裁决认定事实与另案判决认定事实存在矛盾,且易引发诉累,有违诉讼效率原则,有失公平。因此,应当予以撤销。
(二)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粤01民特633号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就张勤勇诉林峰国、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纠纷的案件进行立案,申请人诉求如下:
张勤勇与林峰国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广州仲裁委员会于2020年11月3日作出了裁决,申请人认为该仲裁裁决认定事实与另案判决认定事实存在矛盾,且易引发诉累,有违诉讼效率原则,有失公平。因此,应当予以撤销。
(三)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粤01民特818号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就赖小妍诉林峰国、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纠纷的案件进行立案,申请人诉求如下:
赖小妍与林峰国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广州仲裁委员会于2020年11月3日作出了裁决,申请人认为该仲裁裁决认定事实与另案判决认定事实存在矛盾,且易引发诉累,有违诉讼效率原则,有失公平。因此,应当予以撤销。
四、财产保全情况
(一)银行账户冻结情况
截至2021年5月27日,公司及子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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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资产冻结情况
截至2021年5月28日,公司及子公司资产被冻结的情况如下:
单位: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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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诉讼及仲裁案件尚未结案或未开庭审理,上述诉讼及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案件后续进展,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1-071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登大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程序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13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摩登大道”变更为“ST摩登”,股票代码仍为“00265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2月17日、2020年3月17日、2020年4月20日、2020年5月13日、2020年5月30日、2020年7月1日、2020年8月1日、2020年9月1日、2020年10月9日、2020年11月2日、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29日、2021年2月26日、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5)、《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0)、《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2)、《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7)、《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5)、《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4)、《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4)、《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仍积极采取行动,力争尽快消除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1、针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程序提供担保事项引发的相关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及外聘律师团队正在积极搜集充分的证据材料以证明相关债权人的主观恶意性以及公司对于相关行为不存在过错或过错程度相对于债权人而言较轻,力争胜诉或减轻过错责任,从而通过司法途径解除、减轻公司相关担保责任,最大限度消除不利影响。
截至目前,部分违规担保案件已开庭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案号(2020)粤0305民初15622号合同纠纷案与案号(2020)粤0391民初1157号为同一涉案事由,两案标的金额差异,为利息计算时间差异而产生的利息数额差异所致。
(1)案号(2020)粤0391民初1157号案因被告幸福智慧公司因于2019年10月25日(起诉前)注销登记而终止,法院认为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因法人终止而归于消灭,诉讼主体资格亦随之丧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于2020年3月17日裁定驳回周志聪的起诉,该案结案,已于2020年3月17日被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驳回起诉,周志聪放弃上诉。
(2)周志聪以幸福智慧公司(已注销)的法定代表人兼股东黄金才、股东梁钟文、薛凯以及担保人林永飞、公司作为被告,于2020年3月18日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就同一案由重新提起诉讼。
2、陈马迪、张勤勇、赖小妍就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李忠、林峰国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20)粤0112民初5017号民事判决,提起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分别于2019年8月23日、2019年10月16日、2019年11月22日、2020年1月10日、2020年2月20日、2020年3月24日、2020年6月24日、2020年7月30日、2020年9月1日、2020年10月9日、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1月23日、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29日、2021年2月26日、2021年3月3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违规担保及账户冻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及财产保全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5)、《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新发现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关于公司新增仲裁及新发现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9)、《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1)、《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6)、《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9)、《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4)、《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9)、《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0)、《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2)、《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3)、《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147)、《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3)、《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1)、《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6)、《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2、公司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督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尽快清偿债务,妥善处理并尽快解决上述担保事项。公司认真落实并实施内部控制整改措施,持续完善财务管理、印章管理、对外担保管理等内部控制措施,强化执行力度,并大力加强财务部门及内审部门的建设,已经聘任具备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的财务总监。
3、公司持续对未经审议及未及时披露的担保事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风险事项进行内部排查和梳理,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以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程序提供担保事项引发的相关诉讼、仲裁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及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1-072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粤调查字2000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1日、2020年5月8日、2020年5月30日、2020年7月1日、2020年8月1日、2020年9月1日、2020年10月9日、2020年11月2日、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29日、2021年2月26日、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1)、《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3)、《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8)、《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6)、《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5)、《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5)、《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上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交易将存在被实行退市风险。
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