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维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公司董事许维南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自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8月21日,减持数量不超过1,151,933股(即不超过披露日当时公司总股本348,000,000股的0.33%)。2021年5月2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许维南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5月28日收盘,许维南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已超过计划减持数量的一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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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股份来源:许维南先生减持的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资本公积转增的股本。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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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份减持期间,公司董事许维南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董事许维南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未违反其相关减持承诺。
3、公司董事许维南先生本次减持严格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做出的承诺:
(1)、对于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股份限售承诺:许维南先生承诺在其任职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董事许维南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截至本公告提交披露日,许维南先生的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许维南先生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许维南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