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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3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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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1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星期五)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1年5月25日(星期二)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实施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实施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2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1年5月25日(星期二)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慕长鸿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向具体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符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及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九丰集团、木兰航运与和谐船运进行逐级增资。

  (二)审议通过《关于实施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实施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且该事项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且该事项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3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3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8,296.9866万股,并于2021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9日全部到账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440C000266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6,000.0000万元增加至44,296.9866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股票发行及上市情况,公司将修订《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并将其提交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已于2019年9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事宜,包括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根据发行后的实际情况,相应修改或修订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上述授权有效期为二十四个月。因此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以工商部门最终备案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4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丰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建2艘LNG运输船”项目,原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集团”)。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公司新增境外全资子公司和谐船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船运”)为项目实施主体,由九丰集团与和谐船运各负责购建1艘LNG运输船,募投项目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逐级增资:考虑到项目进展及付款周期,九丰能源拟以募集资金100,000万元向九丰集团增资,九丰集团以募集资金5,0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向境外全资子公司新加坡木兰精神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兰航运”)增资,由木兰航运以募集资金5,0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向和谐船运增资。

  ●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投向,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3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296.986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5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868,268,267.6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7,362,996.19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5月19日全部到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440C000266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二、募集资金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子公司增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增加和谐船运为“购建2艘LNG运输船”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九丰集团与和谐船运各负责其中1艘LNG运输船的购建,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增加的原因

  和谐船运系公司在新加坡注册的全资境外子公司。因公司主要向境外供应商采购液化天然气LNG,由和谐船运购建并使用LNG运输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合理配置运力的需要,可有效提高LNG境外采购的效率。本次增加实施主体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投向,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实施方式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逐级增资:考虑到项目进展及付款周期,九丰能源拟以募集资金100,000万元向九丰集团增资,九丰集团以募集资金5,0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向境外全资子公司木兰航运增资,再由木兰航运以募集资金5,0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和谐船运增资。增资完成后,九丰集团、木兰航运、和谐船运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增资完成后,由九丰集团与和谐船运各负责购建1艘LNG运输船,募投项目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九丰集团、和谐船运将按上述要求,与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和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签订相关变更协议。为加强项目募集资金的监管,九丰集团、木兰航运、和谐船运将开立新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四)本次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57594255738

  法定代表人:吉艳

  成立日期:2004-08-17

  注册资本:54125.6452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南沙街)12号1419房(仅限办公用途)

  经营范围: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批发(含危险化学品;不含成品油、易制毒化学品)

  股本结构:公司持股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新加坡木兰精神航运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INGAPORE MULAN SPIRIT SHIPPING PTE LTD

  国家/地区:新加坡

  机构识别号码:202114391E

  成立日期:2021年4月22日

  注册资本:10万美元

  企业性质:私人股份有限公司(Private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注册地址:新加坡淡马锡林荫道7号新达城广场一栋019-01B室(7 TEMASEK BOULEVARD #19-01B SUNTEC TOWER ONE SINGAPORE (038987))

  经营范围: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船舶租赁和运营

  股本结构:公司通过九丰集团持股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目前,新加坡木兰精神航运有限公司尚未实际开展业务,未产生营业收入及利润,总资产与净资产均为0元。

  3、和谐船运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HARMONIZATION SHIPPING PTE LTD

  国家/地区:新加坡

  机构识别号码:202116394K

  成立日期:2021年5月7日

  注册资本:5万美元

  企业性质:私人股份有限公司(Private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注册地址:新加坡淡马锡林荫道7号新达城广场一栋019-01B室(7 TEMASEK BOULEVARD #19-01B SUNTEC TOWER ONE SINGAPORE (038987))

  经营范围:经营、租赁能源行业运输船等水运设备

  股本结构:公司通过木兰航运持股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目前,和谐船运有限公司尚未实际开展业务,未产生营业收入及利润,总资产与净资产均为0元。

  四、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子公司增资的影响

  本次增加和谐船运为共同实施主体,由九丰集团、和谐船运各负责购建1艘LNG运输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需要,有利于分散经营风险,发挥公司资源配置优势,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募投项目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审批程序

  木兰航运、和谐船运均为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5,0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向木兰航运增资,再由木兰航运以5,0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向和谐船运增资,涉及境外项目投资备案及审批程序,尚需取得正式备案及批准文件,以及境外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增资变更登记等手续,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向具体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符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及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九丰集团、木兰航运与和谐船运进行逐级增资。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对子公司增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九丰集团与和谐船运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可有效控制和监管募投项目实施进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九丰集团、木兰航运与和谐船运进行逐级增资。

  (四)保荐机构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投向,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涉及境外项目投资备案及审批程序,以及境外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增资变更登记等手续,尚需取得正式备案及批准文件。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5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3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296.986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5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868,268,267.6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7,362,996.19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5月19日全部到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440C000266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5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拟将共计人民币55,000万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全部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以满足公司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是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能够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并且进一步扩充公司的流动资产规模,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奠定有利基础。

  四、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5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5月2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且该事项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且该事项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核查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实施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是募投资金的正常使用安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是基于公司的实际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实施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

  (四)保荐机构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实施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6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3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296.986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5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868,268,267.6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7,362,996.19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5月19日全部到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440C00026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单位:万元

  ■

  注: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购建2艘LNG运输船项目实施主体原定为九丰集团,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后,实施主体变更为九丰集团、和谐船运。

  由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资金投入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选择合格专业商业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现金管理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跟踪分析理财产品投向、产品净值变动情况等,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及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通过上述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进度的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5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1年5月2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规与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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