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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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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1-041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来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1】004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落实,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经营业绩变化。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有机发光材料及蒸发源设备的生产与销售。据年报披露,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8,353.57万元,较上年下降5.70%,其中有机发光材料的营业收入较上年下降26.27%,蒸发源设备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9.21%。同时,公司2020年度实现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452.05万元,同比下降38.7%。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下游OLED行业2020年发展情况、公司相关产品销量及价格变化等方面,补充披露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变化的原因;(2)营业收入变化与扣非后净利润变化幅度不一致的原因。

  回复:

  一、结合下游OLED行业2020年发展情况、公司相关产品销量及价格变化等方面,补充披露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变化的原因

  (一)OLED下游行业2020年发展情况

  2020年全球显示面板市场规模约1,060亿美元,同比下降1.9%。其中,AMOLED面板凭借其优良的显示性能保持快速增长,2020年AMOLED显示面板市场规模达到292亿美元,同比增长17%。受全球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国内OLED行业线下终端销售受到影响较大,面板厂家遭到手机厂的砍单严重,重要客户开工率不足,从而直接影响了有机材料的销售,但自6月份起,各面板厂家已恢复正常生产,并且运行良好,公司有机发光材料销售逐渐好转。

  (二)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及价格情况

  ■

  2020年度主要产品的整体销量相比2019年度下降0.35%,营业收入相比2019年度下降了45.91%,主要原因如下:

  1、主要产品销售单价下降幅度较大,公司2020年主要销售的有机发光材料产品为2017年、2018年左右研发的产品。随着时间的延长,客户以半年或是一年的时间为单位要求材料降价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同时OLED材料更新迭代速度较快,行业整体的技术更替会影响老产品的市场价格。公司在保证留有适当利润的情况下,对产品进行了降价调整,以保证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2、新产品导入延后,受疫情及公司新产品研发及导入周期影响,公司新研发的产品包括有机薄膜封装材料、发光功能材料JOC015-043,JOC015-093,JOC015-135等10余支新产品正处于客户测试阶段,量产导入时间较长,在2020年尚未实现规模销售,致使公司的有机发光材料业务收入下降。

  综上所述,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8,353.57万元,较上年下降5.70%,主要是有机发光材料的营业收入较上年下降较大所致,此外蒸发源设备销售平稳,收入及销售单价变化不大。

  二、营业收入变化与扣非后净利润变化幅度不一致的原因

  单位:万元

  ■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下降5.70%,扣非后净利润下降38.70%,二者变动幅度不一致主要是由于毛利率变动和期间费用增加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毛利率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

  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28,353.57万元,同比减少1,712.90万元,下降幅度5.70%,其中,有机发光材料同比减少3,345.20万元,下降幅度26.27%;蒸发源设备同比增加1,591万元,增长幅度9.21%。营业收入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有机发光材料单价下降导致销售收入下降所致。

  公司2020年综合毛利率55.50%,同比减少5.89%,综合毛利率下降主要受有机发光材料毛利率下降影响。公司2020年主要销售的有机发光材料产品为2017年、2018年左右研发的产品。随着时间的延长,客户以半年或是一年的时间为单位要求材料降价。虽然老产品因工艺稳定、技术成熟等因素单位成本也会呈下降趋势,但售价下降幅度大于成本下降幅度,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

  综上所述,有机发光材料销售单价下降导致毛利同期对比下降了2,722万元。

  (二)期间费用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

  1、 公司本年度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有所增幅,但幅度不大;

  2、 本期财务费用为-363.91万元,同比下降311.94%,主要系闲置资金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3、 本期研发费用为5,185.48万元,同比增长43.34%,具体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

  (1)职工薪酬变动原因:

  主要原因是研发人员数量增长及平均薪酬上调;另外2020年研发人员工作任务较重,加班费用增加较多。综上所述研发职工薪酬同比累计增加687.20万元,增长比例为63.60%。

  (2)项目直接投入增加原因:

  多个项目进入材料工艺验证阶段,研发成果逐步进入产品性能测试及厂商送样的实质阶段。设备、原辅料及中间试验、检测等加大投入,导致研发设备折旧、材料费及检测费同比增加578.72万元,公司2020年共进行了400多个材料结构的设计开发工作,完成300余个样品的合成制备。

  (3)知识产权投入增加原因:

  知识产权费同比增加91.06万元,为保护公司的研发成果,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2020年全年新增专利申请148项,全年新增授权专利28项。

  (4)研发项目数量情况:

  研发项目数量增长,2020年较去年同期研发项目数量增加2个。公司在原有材料研发项目基础上,新增薄膜封装材料及柔性AMOLED用PI基板材料的研发,积极开拓新的研发领域,力求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加速完善产品布局,丰富公司产品类型,为公司增类项目产生更大收益。

  综上所述,期间费用合计同比增加了1,279.23万元,增长幅度15.83%。

  2、关于产品价格变动。若有机发光材料营业收入下降涉及到产品价格大幅下降,请进一步补充说明并披露:(1)产品价格大幅下降的原因,并结合下游市场发展变化、公司新产品推出节奏等因素分析产品价格下降的持续性;(2)在对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计量时,是否充分考虑产品价格下降等相关因素,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产品价格大幅下降的原因,并结合下游市场发展变化、公司新产品推出节奏等因素分析产品价格下降的持续性

  (一)有机发光材料价格下降原因

  有机发光材料平均单价下降主要是由于随着下游客户需求量的增大,主要客户要求在每年增加采购的同时适当幅度降价;同时OLED材料更新迭代速度较快,行业整体的技术更替会影响老产品的市场价格。基于以上原因,公司为巩固市场地位,维护与主要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对相应产品的价格进行了下调。

  (二)公司产品价格下降的持续性分析

  1、下游市场持续向好

  鉴于AMOLED显示技术画质优良、节能省电等优势,且在功能整合、环境适应以及形态可塑等方面更具可行性,AMOLED 逐步获得下游应用领域厂商的认可并被广泛应用。根据OMDIA(原IHS)的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显示面板市场规模约1,060亿美元,同比下降1.9%。其中,AMOLED面板凭借其优良的显示性能依然保持着快速增长,2020年AMOLED显示面板市场规模达到292亿美元,同比增长17%;预计2021年,随着全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缓解,消费市场逐步回温,以及AMOLED技术、产能的进一步提升,其市场规模将同比增长35%,达到394亿美元,下游市场整体呈持续向好趋势。

  2、公司已有新产品进行市场推广

  随着国内疫情的好转,有机发光材料下游客户的开发和测试速度加快,公司新产品有机薄膜封装材料已完成研发并开始量产进入市场全面推广阶段,截至本回复出具日该产品已通过一家客户的测试并开始交付产品,其他面板厂客户积极评测中;新产品PI已经开发完成进入到客户送样测试阶段;此外,2021年初公司已有其他有机发光功能材料8支新产品完成量产导入,且已在第一季度销售收入中体现。

  公司为缩短新产品导入周期提高效率,已与多家客户建立共同评测平台,主动邀请客户在该平台进行器件评测。此外,公司通过积极向面板厂商送样布局各面板厂家下一代OLED有机发光材料供应链体系,保障了销售业绩的持续增长。随着公司整体新产品全面导入量产并出货,公司有机发光材料营业收入会大幅提升。

  3、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保证产品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紧跟市场需求变化,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加速完善产品线布局。2020年公司研发投入5,185.48万元,较2019年同比增长43.34%。研发成果方面,公司2020年共进行了400多个材料结构的设计开发工作,完成300余个样品的合成制备,其中近10支材料的性能相当或好于国外材料,整体研发实力得到较大提升。专利申请方面,全年新增专利申请148项(含子公司),全年新增授权专利28项。

  依托于公司持续的研发投入以及研发成果的形成,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类型,保证了公司产品竞争力。

  综上,有机发光材料价格下降为阶段性的,不具有持续性。

  二、在对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计量时,是否充分考虑产品价格下降等相关因素,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对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计量时,充分考虑了产品价格下降因素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了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原则,报告期各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公司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相关的会计政策中,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确定方法为“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即公司在对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计量时,使用的预计售价即为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合同单价,该单价包含产品价格下降等相关因素。

  综上所述,公司对各类存货减值测试时均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测试合理,充分考虑了存货价格下降因素的影响。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不同库龄存货跌价情况

  (1)存货库龄情况

  2020年和2019年,有机发光材料库龄1年以上的占比分别为23.4%和20.59%。有机发光材料体积小、易储存,部分原材料同样易储存,集中采购和集中生产有助于降低成本,且样品推广和客户验证周期较长需集中生产备货以供客户试用,因此1年以上库龄的存货占比较高。

  单位:万元

  ■

  (2)计提跌价准备后,存货账面价值的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3)不同产品类别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4)报告期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0年及2019年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264.87万元、206.11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1.37%、1.24%,主要系有机发光材料部分原材料和库存商品计提的跌价准备。蒸发源设备对应的期末库存,除个别通用零件,大部分都是按照对应订单进行采购,按照为执行销售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经测试,蒸发源产品存货不存在减值迹象。

  因OLED显示材料行业具有高技术、高投入的特点,材料的更新迭代较快,一般新产品在市场的推出到成为主流产品,再到出现新的主流产品,为2-3年的时间,虽然原老产品失去主流地位,但在一定时期内仍有产线需求,并非不能再在市场继续销售,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该产品价格的下降,公司严格遵循谨慎性原则,充分考虑产品价格下降因素,并充分考虑2年以上长库龄老产品技术更新迭代对存货跌价的影响,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计提了跌价准备。

  2、跌价准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有机发光材料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余额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

  由于公司与各可比公司在存货结构及业务情况存在差异,各期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占比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整体水平与同行业其他可比公司相比处于合理范围内。

  综上所述,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充分考虑了价格变动、库龄、存货类别等相关因素,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存货跌价准备整体水平与同行业其他可比公司相比计提合理。

  (三)会计师意见

  会计师认为,公司在对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计量时,已充分考虑产品价格下降等相关因素,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3、关于产品产销量。据年报披露,公司2020年蒸发源设备生产量为86台、销售量为45台、库存量为23台,考虑到期初库存量不可能为负,相关数据勾稽关系存在出入。请公司结合期初、期末库存、产销等数据,分析相关数据的含义、勾稽关系及其合理性。

  回复:

  公司2020年蒸发源设备产销量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台/套

  ■

  一、上表各项数据含义

  期初数量:该项数据为2020年1月1日库存商品数量和在途商品数量的合计数,反映该时点“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科目账面余额对应的蒸发源数量;

  生产数量:为2020年度生产入库数量,反映本年度“库存商品”科目借方发生额对应的蒸发源数量;

  销售数量:为2020年度验收确认收入数量,反映本年度“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借方发生额对应的蒸发源数量;

  在途产品数量:至2020年12月31日发送给客户且未经验收确认收入的数量,反映该时点“发出商品”科目余额对应的蒸发源数量;

  库存数量:为公司仓库2020年12月31日库存商品数量,反映该时点“库存商品”科目余额对应的蒸发源数量;

  二、上表数据勾稽关系及合理性

  以上各项数据具有如下逻辑关系:

  库存数量=期初数量+生产数量-销售数量-在途产品数量

  即:60+86-45-78=23(台/套)

  综上所述,在年报列示产量、销量和存量的基础上补充期初数量和在途数量后,数据间勾稽关系具有合理性,所列示数据能够证明实际经营情况。

  4、关于应收账款。据年报披露,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较2019年有所下降,但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6,243.72万元,较上年增长30.97%,主要系本年新增销售客户所致。请公司结合新增销售客户涉及的具体业务、交易金额及销售信用政策等因素解释应收账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回复:

  2020年应收账款余额6,243.72万元,2019年应收账款余额4,767.46万元,同比应收账款增加1,476.26万元,同比增长30.97%,主要原因是新增一材料销售客户所致。

  2020年,公司与该客户交易金额为3,338万元(含税),2020年度确认收入2,954万元,公司对该客户的信用政策为月结90天,同其他同类客户的信用政策保持一致,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客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262万元。供货前公司已对该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深入研究,该客户不存在信用状况不良等问题,只是该客户在2020年下半年自身资金周转的短期原因,供货的同时也同我公司协商延期回款事宜,并于我公司就回款计划达成一致,截止2021年5月27日本年已回款832万元,预计6月还可回款600万元,2021年下半年该客户应收账款余额会逐渐减少。

  此外,将该客户超信用期应收款1,543万元剔除后,2020年应收账款余额为4,700.72万,同2019年应收账款余额4,767.46万元对比后呈下降趋势,同营业收入变动幅度基本相符。

  5、2021年1月8日,上市公司披露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将2020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请公司补充披露:(1)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以及是否与立信就相关事项存在重大分歧;(2)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经过充分沟通,是否符合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开展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时间安排及关键审计程序的实际执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存货(发出商品)、货币资金等事项。

  回复: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以及是否与立信就相关事项存在重大分歧

  公司考虑原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距离我公司较远,相关审计人员位于北京,在其开展2019年审计报告时,正值新冠疫情全面爆发时期,审计人员往来通行不便且需要14天以上的隔离时间,影响了2019年的审计进度。2020年年末及2021年年初疫情二次爆发,公司担心本次疫情持续时间较长,影响2020年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公司考虑更换审计经验丰富且在本地具有审计团队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多家上市公司业务,在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排名靠前,且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吉林省内承接的上市公司数量相对较多,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公司决定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时,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不存在重大分歧。

  二、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经过充分沟通,是否符合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21年1月6日向前任会计师发出沟通函, 2021年1月7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以通讯的方式与前任会计师就沟通函相关内容先进行了充分沟通,后任会计师对沟通结果进行了评价后确定可以接受委托。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公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据此,本次更换会计师符合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三、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开展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时间安排及关键审计程序的实际执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存货(发出商品)、货币资金等事项

  大信于2021年1月10日在我公司会议室就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时间安排及关键审计程序与董事会相关成员进行了沟通,并安排了两个项目组共9个人于2021年1月中下旬开始至3月底期间开展现场审计工作;于2021年4月27日在我公司会议室就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时间安排及关键审计程序的实际执行情况与董事会相关成员进行了沟通,主要内容为:项目组已按照进场前沟通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时间安排及关键审计程序执行,没有发现影响审计报告形式和内容的情形等。

  (一)关键审计程序如下

  1、存货(发出商品)执行了如下审计程序

  了解和测试存货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复核管理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是否适当,前后期是否一致;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实施了存货监盘程序并倒轧至资产负债表日,检查存货的数量及状况,对库龄较长的存货执行分析性程序,分析对应的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合理;获取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对管理层采用的预计售价及估计的成本费用等进行评估;取得管理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其他资料,复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检查存货出入库相关原始单据;复核管理层提供的生产成本计算单;对存货进行计价测试;检查发出商品有关的合同、协议和原始单据,分析交易实质,检查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对发出商品进行函证并检查发出商品期后确认收入相关原始单据等。

  2、货币资金执行了如下程序

  了解和测试货币资金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亲自获取主要账户的银行流水并检查发生额比例70%以上;亲自获取银行开户清单并核对账户信息,并对所有账户期初期末余额及其他信息进行函证;检查购买理财产品的开户相关资料;对利息收入进行测算和分析,判断是否属于经常性损益;关注对理财产品(金融资产)和收益的列报是否准确。

  6、请公司补充披露本年度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项目,如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在成本总额中的占比情况以及较上年同期的变化情况。

  回复:

  一、有机发光材料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有机发光材料主营业务成本包括外购商品直销、直接材料、辅助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其中,直接材料、制造费用为成本主要组成部分,2019年和2020年合计占有机发光材料总成本的80.63%和81.99%。

  报告期内公司有机发光材料主营业务成本直接材料与辅助材料较同期金额变动比例分别下降1.18个百分点、0.14个百分点,变动幅度均较小。外购商品为公司采购入库未经生产车间加工而直接对外销售的材料,其成本金额中不含公司投入的材料及人工、制造费用等。由于外购商品销量下降,其外购商品营业成本金额下降。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增加主要是因2020年公司生产人员人数增加、员工工资上涨及机器设备增加导致。

  二、蒸发源设备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蒸发源产品主营业务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委外加工和制造费用。其中直接材料和委外加工为成本主要组成部分,2019年和2020年合计占蒸发源产品总成本的90.79%和87.39%。

  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占比分别上升1.33个百分点、0.9个百分点,变化幅度较小。制造费用占比较2019年上升2.51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蒸发源产品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按照订单情况安排生产,生产活动存在不均衡性。公司2019年确认收入的蒸发源是在2018年上半年生产,而2020年销售的蒸发源是在2018年的下半年和2019年上半年生产,因此2020年销售的蒸发源产品分摊的制造费用相对较高。委外加工占比较上年同期下降4.73个百分点,但绝对数额仅下降3.36万元,变化较小。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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