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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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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2

  债券代码:113528            债券简称:长城转债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在浙江省湖州练市长城大道东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7日以通讯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顾正韡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6)。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债券代码:113528            债券简称:长城转债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7日以通讯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先华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俞建利先生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债券代码:113528            债券简称:长城转债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21年5月任期到期。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顾正韡先生、顾林祥先生、徐永华先生、范先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马建琴女士、褚松水先生、卢再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简历见附件1)。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褚松水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及符合其他任职资格条件。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公司不得将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投票表决。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上任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的相关职责。

  二、监事会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于2020年5月任期到期。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1、非职工代表监事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提名俞权娜先生、盛根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2)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选举通过,同意选举施剑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2),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相同,施剑龙先生将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职。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上任前,原监事继续履行监事的相关职责。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均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29日

  附件1: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顾正韡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民建会员,硕士学历。曾就职于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历任本公司业务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顾林祥先生,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长城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董事长、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等职,兼任长城集团董事长、杭州华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华健实业有限公司和湖州长城电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徐永华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先后任职于长城集团、本公司,历任分厂厂长、制造部经理等职。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范先华先生,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先后任职于长城集团、本公司,历任技术部部长、副总工程师、监事等职。现任公司总工程师。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马建琴女士,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法律硕士,民进会员。历任浙江银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及合伙人等职,现任浙江泽大(湖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褚松水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具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及税务师执业资格。历任湖州审计事务所项目经理、湖州嘉业会计师事务所综合二部副经理等职,现任湖州新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及所长(主任会计师)。

  卢再志先生,195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中共党员。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高级客户经理。

  附件2: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俞权娜先生,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先后任职于长城集团、本公司,历任车间主任,分厂厂长等职,现任公司分厂厂长。

  盛根美女士,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历任公司漆包工、值班长,车间主任,现任公司工艺员。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施剑龙先生,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公司销售部内勤记账员、主管,现任公司销售部内勤主管。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5

  债券代码:113528            债券简称:长城转债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相关事项如下:

  一、 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事项

  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变更经营范围,具体如下: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工器材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二、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有变动。

  本次修改后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5月修订本)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现行的《公司章程》将同时废止。《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5月修订本)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所涉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 《长城科技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债券代码:113528          债券简称:长城转债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16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练市长城大道东1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16日

  至2021年6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法定披露媒体。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6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练市长城大道东1号公司证券部

  3、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件应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住宿费、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2-3957811

  传真:0572-3952188

  邮箱:grandwall@yeah.net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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