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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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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1-040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5月25日以书面、传真、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5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钱刚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到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的表决:公司关联董事钱刚先生、郭文亮先生、栾真军先生、郭家骅先生、李国忠先生、王文金先生回避表决;与本议案无关联关系的董事张跃先生、侯德根先生、朱正洪先生同意本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1-041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5月25日以书面、传真、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5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郏静洪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到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1-042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1月11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为保证生产经营的稳定运行,2021年公司预计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下属企业年度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650,000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子公司中信泰富特钢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钢经贸”)于2020年9月参与竞购中信泰富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在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的中信泰富特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特国贸”)100%股权。目前,公司已与中信泰富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完成股权交割,中特国贸已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根据日常经营需要,2021年度中特国贸将与公司控股股东中信集团直接控制的公司中信金属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属”)发生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合理测算,预计2021年中特国贸与中信金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10,000万元,公司与中信金属去年未发生同类交易。另外,预计新增2021年公司与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其他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0,000万元,本次增加预计后公司与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其他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0,000万元。去年同类销售实际发生额为7,472,837万元,同类采购实际发生额为6,129,986万元。

  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钱刚、郭文亮、栾真军、郭家骅、李国忠、王文金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中信金属、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其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信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二)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其他有权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0年,公司未收购中特国贸股权,与中信金属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介绍

  (1)企业名称:中信金属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注册码:1539357

  住  所:香港中环添美道1号中信大厦2301-04室

  企业性质: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献文

  注册资本:港币3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0日

  主营业务:铁矿石贸易、有色金属贸易、矿山投资。

  2021年3月末财务数据:总资产96,002万美元、净资产13,696万美元、营业收入254,324万美元、净利润2,158万美元。(未经审计)

  (2)企业名称: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港交所上市企业,代码: 00267)

  住所:香港中环添美道 1 号中信大厦 32 楼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注册资本:381,710 百万元(港币)

  成立日期:1985 年 1 月 8 日

  主营业务:金融服务、房地产及基础设施、工程承包、资源能源、制造以及其他行业。

  2021年3月末财务数据:总资产81,553亿元、净资产7,489亿元、营业收入725亿元、净利润187亿元(以上单位为人民币)。(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信金属、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其他公司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信集团,公司与其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二)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中信金属、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其他公司经营和效益状况平稳,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风险。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中特国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向关联人销售/采购矿石、精粉等产品。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其他公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向关联人销售/采购商品。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付款周期和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暂未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由交易双方根据具体交易情况签署相关协议,或按照实际订单执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付款周期和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与关联方的新增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所述,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示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与关联方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发展实际需要,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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