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及
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收到单独持有公司18.68%股份的第一大股东陈洪凌先生提交的《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
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推荐杜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临时公告2021-026)。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拟对《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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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1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10日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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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陈洪凌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5月25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公司18.68%股份的股东陈洪凌,在2021年5月2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推荐杜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上事项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拟对《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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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1年5月2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6月1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00号131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10日
至2021年6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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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已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议案4为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5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洪凌、王胜全、陈旭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9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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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