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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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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安道麦A(B) 公告编号:2021-24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豁免及补充交割条件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20年10月28日,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江苏科利农农化有限公司51%股权及上海迪拜植保有限公司1%股权的议案》。2020年10月28日,公司与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辉丰”,与公司合称为“双方”)签订《股权购买协议》(“股权购买协议”)。根据该股权购买协议的约定,受限于并在股权购买协议规定的前提条件完全满足后,公司拟购买江苏辉丰持有江苏科利农农化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之日,江苏科利农农化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新公司”)51%股权(“新公司交易”)。在签署股权购买协议后,公司与江苏辉丰分别于2020年12月28日及2021年3月30日另行签署了两份补充协议(合称为“补充协议”)。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29日、2020年12月29日和2021年3月31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56号)、《关于收购江苏科利农农化有限公司51%股权及上海迪拜植保有限公司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59)、《关于签署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75号)和《关于签署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9号)。

  2021年5月28日,公司和江苏辉丰签署了《豁免及补充交割条件的协议》(“豁免协议”)。根据豁免协议,公司拟有条件地豁免股权购买协议中约定的部分交割条件,并且,作为公司作出前述豁免的条件,公司及江苏辉丰拟就股权购买协议增加部分补充交割条件和/或要求。

  二、豁免协议主要条款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主要交割条件有:1、重组已经完成;2、本次交易相关的批准已适当取得,并且本次交易的评估报告已经主管机关适当备案;3. 反垄断法项下的相关政府审查已完成;4、与相关生产线及设施设备有关的生产活动已全面正式恢复。

  就主要交割条件,本次豁免或补充条件如下:

  1、公司同意部分豁免关于重组全部完成中资质证照相关的要求,前提为双方同意该等被豁免的资质证照重组要求在被需要的情况下将于交割后完成。豁免的资质证照主要包括:部分农药登记证的变更完成、部分建筑消防许可证的转让完成、农药生产许可证证载范围增加的完成。

  2、公司同意部分豁免关于重组全部完成中生产恢复或整改相关的要求,前提为双方同意公司将增加一笔延期支付的款项(金额约为人民币3,100万元),直至所需的生产恢复或整改要求完成。

  3、公司同意部分豁免交割时不利程序相关的要求,前提为双方同意公司将增加一笔延期支付的款项(金额约为人民币1.23亿元)。上述不利程序主要包含涉及草铵膦的相关诉讼均最终完全以不会对买方、买方受偿方和/或合资公司产生或造成不利影响的形式解决;草铵膦原药实际产量达到或超过417MT/月,在上述不利程序解决后延期支付款项予以释放。经双方同意,就公司因不利程序导致其未来取得新公司额外股权支付的价格高于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关备案的评估价格而产生的差价,江苏辉丰将为上述差价作出担保并全额补偿。

  4、双方同意,就股权购买协议中原有的延期付款规定(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与资质证照转让或者更新相关的要求以及与境外知识产权转让核查相关的要求将被额外作为该等延期付款的释放条件。

  5、豁免协议为股权购买协议的一部分,除豁免协议修订的内容外,股权购买协议和补充协议内容不变。

  三、豁免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豁免为公司及江苏辉丰协商一致的结果,不会对公司业绩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案文件

  1.《豁免及补充交割条件的协议》

  特此公告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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