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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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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3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3月13日至2021年3月22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1年3月23日,公司对外披露了《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年3月29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对外披露了《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1年5月1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79名激励对象授予4,770.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1、期权简称:新纶JLC2期权代码:037124

  2、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5月18日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1年5月26日

  4、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授予对象及数量:本次将向79名激励对象授予4,770.0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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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行权价格: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3.39元。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行权期内以每股3.39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7、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激励对象在行权期内按40%、30%、30%的比例分三期行权。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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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2021年授予,则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2022年授予,则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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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或因行权条件未成就而不能申请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8、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1年至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0年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分年度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首次授予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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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2021年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一致;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2022年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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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所列营业收入为公司合并报表经审计数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9、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只有在规定的考核年度满足业绩考核指标时,激励对象才可根据其所在组织业绩考核结果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按比例行权。个人期可行权比例的计算公式如下:

  个人当期可行权比例=个人所在组织业绩考核结果对应的比例×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比例

  激励对象所在组织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比例规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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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考核结果对应的可行权比例规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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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的,未能行权部分不可递延,由公司统一注销。

  三、本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鉴于本激励计划确定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本次激励计划对象人数由85人调整为79人,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公司本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由5,000.00万份调整为4,770.00万份,预留部分授予数量为800.00万份。

  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5人调整为79人,公司本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为4,770.00万份,预留部分授予数量为800.00万份。

  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及公司网站公示相关内容一致。

  四、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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