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临2021-0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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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1年5月2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现场出席董事12人。全体董事一致推举李全董事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李全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核发2020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工资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保险2020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李全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同意增选杨毅董事担任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组成人员为:郑伟(主任委员)、杨毅、李琦强、Edouard SCHMID、李湘鲁、耿建新、马耀添。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新华资产总经理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保险资产负债管理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偿付能力压力测试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集团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1-2023年资本规划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1-2023年集团资本规划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并表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附件: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2020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根据《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就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薪酬激励措施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2020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核发2020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工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就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薪酬激励措施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核发2020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工资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湘鲁、郑伟、程列、耿建新、马耀添
2021年5月26日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临2021-025号
H股股票代码: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已披露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部分薪酬情况,现将上述人士(其中未于下表列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最终全部薪酬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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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2021年4月8日,王成然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监事长及在本公司担任的其他一切职务。鉴于王成然先生的辞任将导致本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在新的监事就任前,王成然先生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2. 上述人士薪酬按2020年度内相关任职期间计算。
3. 上述人士税后薪酬为2020年度全部年度薪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
4. 上述人士2020年度薪酬情况已经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