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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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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8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16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国际港务大厦多功能厅(上海市东大名路358号,太平路入口)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独立董事邵瑞庆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另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披露于2021年1月16日、3月30日、4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所涉及的关联股东;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本次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6月16日(星期三)12:30至13:30。

  2.登记地点:国际港务大厦多功能厅(上海市东大名路358号,太平路入口)

  3.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于2021年6月16日(星期三)12:30至13:30到国际港务大厦多功能厅办理登记手续后参加会议。为保证会议正常表决,13:30以后大会不再接受股东登记及表决。

  六、其他事项

  1.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安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

  (1)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自备口罩等防护用品,并配合做好参会登记、出示“随申码”、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参会人员会议全程须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本次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35308688

  传真:021-35308688

  地址:上海市东大名路358号

  邮箱:dongmi@portshanghai.com.cn

  联系人:李玥真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9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11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邵瑞庆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6月16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公司独立董事邵瑞庆,未持有公司股票。

  征集人邵瑞庆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股权激励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公司独立董事邵瑞庆先生及其他三位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理由如下:

  1、公司制定《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激发企业的活力、竞争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2、公司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所有激励对象均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定、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授予、解除限售等安排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对相关议案的表决,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6、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制订相应的考核与管理办法,并建立了完善的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以确保激励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长期发展目标的实现。

  7、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考核激励体系,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6月16日13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自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国际港务大厦多功能厅(上海市东大名路358号,太平路入口)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的《上港集团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21年6月9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11日。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上港集团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上海市东大名路358号2815室

  联系人: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3530868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4、同一表决权就同一议案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无法判断投票时间,且其他投票方式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就同一议案的表决内容不一致,以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的表决内容为准。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进行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征集人:邵瑞庆

  2021年5月27日

  附件: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邵瑞庆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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