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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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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银河 公告编号:2021-065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有关部门送达的法律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 相关诉讼事项进展

  广东理程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与各被告股东出资纠纷案进展:

  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和2019年1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广东理程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与各被告股东出资纠纷案件的相关情况,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公告编号:2019-097)。近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针对该案件出具(2020)粤03民终8017号民事判决书,现将判决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撤销(2018)粤0303民初21492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和第三项,二审案件受理费90,915元(由公司预交),由广东深圳理程贸易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018)粤0303民初21492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和第三项内容如下:

  第一项内容: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虚假出资本金人民币1,500万元及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五年期贷款利率自1995年1月10日计至2019年8 月19日;之后的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范围内,对深圳市必尔投资有限公司在(2016)粤0303民初9162号民事判决书项下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第三项内容: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靖基投资发展公司就上述债务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二、 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情况说明

  1、广东理程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与各被告股东出资纠纷案件已作出二审判决,该判决为终审判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判决已生效。公司在本案中胜诉,不承担任何债务和赔偿责任。

  公司在2019年依据本案一审判决结果计提“预计负债”53,307,518.89元,而在本案二审判决生效后,公司将做相应会计处理,预计2021年度相应增加利润53,307,518.89元(届时以审计结果为准)。

  2、截止目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没有收到其他增加利润涉诉的通知、函件及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将吸取以往的经验教训,高度重视涉诉事项的自查、跟进工作,并且会同专业的律师团队积极应诉,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涉诉案件的进展情况。

  三、 备查文件

  《(2020)粤03民终8017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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