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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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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1-032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219号建材大厦16层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尹自波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于凯军、独立董事张文君在外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武雄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同心赛马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5、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公司职代会推举孙学祥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2、本次会议第2-6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均已获得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第2、3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总数为227,413,294股。

  (2)议案4(4.01、4.02、4.03)、5(5.01、5.02、5.03、5.04)、6(6.01、6.02)为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被选人员全部当选。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

  律师:杜涛、李斐然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

  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和形成的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6日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1-033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下午16:3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尹自波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尹自波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尹自波、余明清、于凯军、王玉林、陈世宁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张文君、于凯军、黄爱学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陈世宁、余明清、黄爱学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聘任王玉林为公司总裁,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止。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聘任武雄、李卫东、蒋明刚、王常军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梁澐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止。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聘任林凤萍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聘任梁元雁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止。

  附件:《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附件: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

  1.尹自波,男,汉族,1968年12月生,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宁夏水泥厂矿山分厂副厂长、厂长、宁夏赛马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分厂厂长、宁夏赛马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企管部部长、宁夏赛马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现任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余明清,男,汉族,1963年11月生,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副总经理、中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中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建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于凯军,男,汉族,1963年4月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曾在甘肃省平凉地区财政局工作,历任深圳兰光电子工业总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现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海建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国建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 王玉林,男,汉族,1969年11月生,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宁夏赛马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烧成分厂厂长、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烧成分厂厂长、干法分厂厂长,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

  5.张文君,男,汉族,1965年9月生,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灵武市民贸特需供应公司副经理、宁夏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宁夏分所部门经理、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宁夏分所副主任会计师、宁夏分所副所长、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6. 黄爱学,男,汉族,1969年8月生,博士。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公司法、证券法等领域的教学科研和法律实务工作。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专著《金融商品交易反欺诈制度研究》和《非上市公司股份交易法律问题研究》。曾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法学会等机构的法学智库专家、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宁夏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德鸿(银川)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西夏区法院特邀调解员、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7. 陈世宁,男,汉族,1970年11月生,大学,经济师,具备证券、基金、期货业务从业资格。曾任中行银川市分行信贷业务科副科长、中行宁夏分行公司业务处二科科长、风险管理处尽职调查科科长、兴业银行北京市分行风险管理处信贷审批主管、宁夏银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熟悉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和宁夏经济及金融市场环境。筹建并发起设立中国银河证券在宁首家分支机构,先后任银河证券银川营业部总经理、宁夏分公司总经理、银河证券公司首届产品评审委员会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产业引导基金评审专家、宁夏证券期货业协会副秘书长职务。曾获评银河证券“十大青年管理能手”、“核心骨干人才”(优秀的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现任览山(宁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银川仲裁委仲裁员和北方民族大学兼职教师、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武雄,男,汉族,1967年10月生,硕士,高级经济师,工程师。历任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

  9.李卫东,男,汉族,1966年10月生,大学,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宁夏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10.蒋明刚,男,汉族,1970年10月生,大学,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历任宁夏中宁赛马水泥公司副总经理;宁夏赛马科进混凝土有限公司总经理,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宁夏水泥协会副会长。

  11.王常军,男,汉族,1966年3月生,大学,工程师。曾任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现任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12.梁澐,女,汉族,1971年2月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国家建材局人工晶体研究所助理会计师,中国联合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师、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资产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13. 林凤萍,女,汉族,1978年2月生,大学,高级经济师、会计师。自1998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证券事务工作,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部长,现任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部长。

  14. 梁元雁,女,汉族,1977年3月生,大学,助理工程师。2001年参加工作,曾在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干法分厂从事巡检、兰山分厂从事中控操作、采购部从事采购统计分析及采购等工作。2018年6月至今在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从事证券事务管理工作。现任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1-034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5月26日下午17:0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彧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数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朱彧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止。

  特此公告。

  附件 :宁夏建材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个人简历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6日

  附: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个人简历

  朱 彧:男,汉族,1966年4月生,大学,高级工程师。曾任宁夏青铜峡铝厂电解一分厂副厂长,宁夏青铜峡铝业股份公司副总经理,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宁东生产指挥部总指挥助理(挂职),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安全总监。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1-035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91 天(挂钩汇率看跌)

  ●委托理财期限:91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安排相关人员与银行保持紧密联系,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的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5月25日

  2.产品起息日:2021年5月26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8月25日

  4.理财本金:20,000万元

  5.年化收益率:1.65%—3.50%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7.计息方式:本金*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8.支付方式:银行直接扣划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理财产品购买审批和执行程序,可有效保障和规范理财产品购买行为,确保理财资金安全。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 交通银行(证券代码:601328)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两年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20, 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75,747.98万元)的26%,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等意见

  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不存在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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