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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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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1-053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0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3楼一号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明景谷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人,代表股份数为185,15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373%。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数为49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数为138,24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464%。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数为46,91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909%。

  3、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5,1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99%;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2.1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式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5,1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99%;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2 交易对方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5,1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99%;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3 交易标的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5,1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99%;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4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5,1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99%;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5 相关资产权属转移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5,1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99%;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6 存量债务、新增债务的还款计划及担保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5,1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99%;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7 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工程款、设备款的支付安排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5,1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99%;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8 相关资产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5,1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99%;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9 决议有效期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5,1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99%;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所有子议案均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5,1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99%;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5,1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99%;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京煤化工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5,1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99%;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5,1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99%;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组建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5,1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99%;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5,1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99%;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5,1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99%;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5,1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99%;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5,1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99%;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5,1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99%;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5,1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99%;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5,1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99%;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5,1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99%;反对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熊洁、李霞;

  3、结论性意见: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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