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1-036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1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5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有9名董事表决,实际表决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完全融入到当地环境,便于在当地开拓融资渠道,公司拟在北京设立全资子公司。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1、新成立公司名称:北京黄海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注册登记为准);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甲52楼18层21B;
3、公司性质:有限公司;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股东及出资方式: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 股权;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经营范围:销售汽车、汽车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最终以注册登记为准);
8、法定代表人:苏晓文
具体内容详见《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凤城市曙光汽车半轴有限责任公司因业务需要,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凤城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为支持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公司为上述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符合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6日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1-037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北京黄海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注册登记为准)。
2、投资金额:1,000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完全融入到当地环境,便于在当地开拓融资渠道,拟在北京设立全资子公司。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本次投资项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新成立公司名称:北京黄海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注册登记为准);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甲52楼18层21B;
3、公司性质:有限公司;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股东及出资方式: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 股权;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经营范围:销售汽车、汽车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最终以注册登记为准);
8、法定代表人:苏晓文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成立子公司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完全融入到当地环境,便于在当地开拓融资渠道。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办理市场注册登记手续。全资子公司设立是为了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在当地开拓融资渠道,促进公司未来持续稳健的发展。
由于新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可能面临市场、人才等方面的风险,其业绩释放也需要一定周期,因此,上述投资短期内或对公司财务状况带来一定影响。公司将遵循谨慎投资原则,通过采取有效的内控机制、稳健的投资策略来预防和控制可能存在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6日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1-038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凤城市曙光汽车半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凤城曙光”);
●本次担保金额: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借款人凤城曙光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凤城支行1,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1,000万元。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凤城曙光因业务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凤城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为支持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公司拟为上述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应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凤城市曙光汽车半轴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凤城市凤山路242号
法定代表人:宋辉峰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8日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制造,钢材销售(顶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20年12月31 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17,739.24万元,负债总额9,939.48万元,净资产7,799.76万元,营业收入12,000.94万元,净利润498.5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6.03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 2021年4月30 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23,741.15万元,负债总额15,698.66万元,净资产8,042.49万元,营业收入4,309.78万元,净利润 349.0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12%。(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向借款人凤城曙光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凤城支行1,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1年5月2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3,690万元,占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58%。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540万元,占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29%。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