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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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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上接A21版)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其余50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0,755个配售对象全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条件,报价区间为10.73元/股-65.20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8,433,150.00万股。

  (二)剔除最高报价情况

  1、剔除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其中,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18.98元/股(不含18.98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8.98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800万股(不含8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8.98元/股,且申购数量等于800万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时间晚于2021年5月25日14:57:54.134(不含2021年5月25日14:57:54.134)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8.98元/股,申购数量等于80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1年5月25日14:57:54.134的配售对象,按照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149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1,086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844,150.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8,433,150.00万股的10.0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以上共计剔除98家投资者管理的1,086个配售对象。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412家,配售对象为9,669个,全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申购总量为7,589,000.0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4,885.10倍。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信息、申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等资料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

  (三)发行价格的确定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8.94元/股。

  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3.5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2.5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8.0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6.7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全部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约为17.68亿元。发行人2019年和2020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954.80万元和9,816.57万元,符合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财务指标;2020年营业收入为105,218.20万元,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发行人满足在招股意向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标准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上市标准: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拟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18.94元/股,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公告条件,且未被高价剔除的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本次初步询价中,17家投资者管理的94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18.94元/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总和71,190.00万股,详见附表中备注为“低价剔除”部分。

  因此,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396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9,575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7,517,810.00万股,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4,839.27倍。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拟申购价格及拟申购数量请参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截止2021年5月25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4.55倍。

  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2021年5月25日。

  注1:以上数字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0年扣非前/后EPS=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2,336.00万股,发行股份约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25.02%,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9,336.00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16.80万股,占发行总规模的5.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16.80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5.00%,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一致。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53.5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65.7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2,219.20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8.94元/股。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为65,000.00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44,243.84万元,扣除约4,350.98万元(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39,892.86万元。

  (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将于2021年5月28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1年5月28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2、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无限售期股票数量的80%;

  3、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若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4、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本次发行。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21年5月31日(T+1日)在《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发行部分,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获配的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10%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战略配售部分,中信建投投资承诺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七)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

  注:1、2021年5月28日(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九)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三、战略配售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业务指引》、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组成,跟投机构为中信建投投资。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中信建投投资已与发行人签署配售协议。关于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1年5月27日(T-1日)公告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

  (二)获配结果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8.94元/股,对应本次公开发行的总规模为44,243.84万元。根据《业务指引》的规定,本次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跟投比例为本次发行规模的5%,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中信建投投资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本次获配股数116.80万股,如有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2021年6月3日(T+4日)之前,依据中信建投投资缴款原路径退回。

  综上,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

  (三)战略配售回拨

  依据2021年5月20日(T-6日)公告的《发行安排与初步询价公告》,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16.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全部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16.80万股,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一致。

  (四)限售期安排

  中信建投投资承诺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396家,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数量为9,575个,其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总量为7,517,810.0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简称为“凯立新材”,申购代码为“688269”。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进行申购的视为无效申购。

  1、网下申购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T日)9:30-15:00。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18.94元/股,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2、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21年6月1日(T+2日)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3、网下申购时,投资者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名称、证券账户号码以及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由此导致的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的,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以及存在其他违反《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行为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及时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网下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21年6月1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名称、申购数量、初步获配数量、应缴纳总金额(包括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等信息,以及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少于初步询价报价时拟申购数量的网下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下转A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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