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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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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和辉光电 股票代码:688538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地址:上海市金山工业区九工路1568号)

  特别提示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提醒投资者充分了解交易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科创板企业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其他战略投资者锁定期为12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为218,250.2798万股,分别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6.28%(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15.80%(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公司发行市净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由于本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不适用市盈率标准,故采用市净率指标进行评估。

  本次发行价格为2.65元/股。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净率为:

  (1)2.75倍(每股净资产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数计算);

  (2)2.05倍(每股净资产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数计算);

  (3)1.99倍(每股净资产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假设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数计算)。

  按照中国证监会行业划分标准,公司隶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2021年5月13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净率为4.33倍。本次发行的市净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但仍旧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存在持续亏损及累计未弥补亏损的风险

  2018年度至2020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0,258.21万元、151,308.53万元和250,205.44万元,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金额分别为-90,880.47万元、-102,837.63万元和-107,291.05万元,均为负值。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123,591.84万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值。若公司不能尽快实现盈利,公司在短期内无法完全弥补累积亏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公司将存在短期内无法向股东现金分红的风险,将对股东的投资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二)公司重点发展刚性AMOLED面板、柔性产能相对有限,可能存在被柔性面板替代或迭代的风险

  2017年以来,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同行业公司三星、京东方等投产或正在建设的产线均为柔性面板产线。根据Omdia数据,2019年全球刚性和柔性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出货量分别为3.90亿片和1.94亿片,预计到2025年刚性和柔性出货量将分别为4.40亿片和6.01亿片,柔性产品可能面临更多的增长机会。

  在前述背景下,公司通过重点发展刚性产品的差异化市场竞争策略参与市场竞争,取得了较高的产能利用率和较好的市场份额,但报告期内公司柔性产品收入相对较少,分别仅为19.15万元、2,269.36万元和7.15万元。在柔性产能储备方面,公司通过建设刚柔兼容的产线实现了对柔性面板产能的储备,在第4.5代线和第6代线中刚柔兼容产线全部生产柔性面板时,两条世代线的柔性产能均为7.5K/月,柔性面板产能亦相对有限。综上,如果未来柔性市场出现爆发性增长的市场机会,公司柔性面板产能相对有限,可能一定程度影响公司柔性面板订单的承接和进一步的市场开拓,从而导致公司可能面临自身重点发展的刚性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的市场需求机会被柔性面板替代或迭代的风险。

  (三)公司与同行业龙头企业在市场份额、产能规模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同时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与同行业龙头企业在市场份额、产能规模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根据Omdia数据,三星电子在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领域处于领先地位,2019年度三星电子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出货量占据全球市场的比重为73.34%,而公司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出货量占据全球市场的比重为4.57%。此外,公司在生产线产能规模方面亦与国内外主要竞争对手仍存在一定的差距。根据市场公开信息统计,三星电子目前拥有5条产线,量产产能达到436K/月;LGD拥有3条产线,量产产能达到84K/月;京东方拥有3条产线,量产产能达到100K/月;公司当前仅有2条产线投产,量产产能为30K/月,与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存在一定的差距。

  近年来,随着我国消费类终端电子产品市场的发展,国内对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产品的需求迅速扩大,推动了行业的快速发展,吸引了国内外企业进行产能扩充,加快研发创新步伐,行业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公司产品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压力,如果公司不能持续进行研发创新、提高生产制造能力、降低运营成本,导致销量下滑或价格下跌,进而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而产品价格因竞争加剧面临下行压力的风险,从而可能对盈利能力的后续改善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处于主营业务毛利率为负的状态,后续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变化趋势是影响公司盈利能力改善的重要因素。在采购端,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芯片、柔性印刷电路板、化学品、盖板玻璃、偏光片、基板玻璃等。报告期内,部分原材料价格呈一定的上涨趋势,主要是受原材料规格、市场供需等情况影响,后续芯片、偏光片及基板玻璃等原材料价格不排除存在持续上涨的风险,从而对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假设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原材料单价变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

  假设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原材料单价变动对利润总额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

  在销售端,报告期内,公司智能手机类、智能穿戴类面板产品价格总体平稳略有上升,主要是受出货模式、产品结构等因素影响,但不排除未来可能面临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主要原因是:一是虽然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面临下游应用领域需求发展的市场机会,但在同行业公司持续进行产能扩充的背景下,行业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下降的风险;二是在产品上市后的生命周期内,受其他各个品牌同类产品竞争以及消费者需求等因素的影响,消费类终端电子产品的价格存在下行压力,进而对显示面板的采购价格一般也有逐步降低的要求。假设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产品销售单价变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

  假设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产品销售单价变动对利润总额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

  综上,公司盈利能力的改善需要在产品良率、新产品开发等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实现系统性提升,但若面临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而产品价格因竞争加剧面临下行压力的风险,从而可能对盈利能力的后续改善产生不利影响。

  (五)产品结构单一的风险

  公司设立之初即专注于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而非在拥有其他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如LCD面板)基础上介入AMOLED显示面板生产,在AMOLED半导体面板业务投入较大、前期未能实现盈利的背景下,公司不存在其他业务为公司贡献一定比例的业绩。同行业公司京东方、深天马、TCL科技等均系在拥有大规模LCD产能的基础上介入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的,一定程度上可以适当分散AMOLED面板业务的投资风险。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中小尺寸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营业务收入全部来自于AMOLED面板产品,未来一定时期内公司仍继续坚持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对AMOLED面板产品的依赖度依然较大,因而公司业绩受AMOLED面板下游需求和行业竞争的影响较大,分散业务风险的能力较弱,面临产品结构单一的风险。

  (六)显示面板领域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目前市场上已开始出现Mini LED和Micro-LED等多种新型技术路径,Micro-LED具有自发光效率高、功耗低的优势,同时具备高分辨率、高亮度、高对比度等优势,但目前由于其巨量转移等技术尚未攻克,在量产技术方面尚不成熟;Mini LED作为TFT LCD背光源的升级技术,屏幕具有较高色域、较高对比度、较高动态范围特点,但是在厚度设计上仍有局限,外观形态难以实现柔性显示,且成本较高。未来,随着相关技术瓶颈的突破,Mini LED和Micro-LED存在规模化量产及应用的可能性,使得AMOLED行业存在更新迭代的风险。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向第六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但不涉及Micro-LED和Mini LED技术,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正确判断技术、产品的发展趋势并及时应对,以往积累的研发经验和技术优势将难以保持,则公司产品和技术或存在被替代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竞争力与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七)公司关键设备、原材料依赖进口的风险

  发行人的关键设备包括离子注入设备、退火设备、曝光设备、刻蚀设备、蒸镀设备及封装整合设备。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关键设备100%通过进口,主要由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等国家或地区的公司生产提供。若国际贸易摩擦升级,导致设备供应商所在国家或地区出台针对境内企业的限制性贸易政策,可能会对公司未来的产能扩张、设备升级改造形成不利影响。

  发行人的主要原材料中,芯片、偏光片及基板玻璃主要由国外厂商生产。报告期内,发行人所购的芯片中,境外采购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1.70%、95.08%和85.49%,均由中国台湾的公司生产提供。发行人所购的偏光片中,境外采购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0%、90.30%和83.08%,主要由日本和韩国的公司生产提供。发行人所购的基板玻璃中,境外采购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0%、100%和99.87%,均由日本公司生产提供。若国际贸易政策出现变动,前述原材料价格出现持续大幅波动,或供应链稳定性受到影响,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进而影响到公司盈利水平和经营业绩。

  (八)资产减值风险和固定资产折旧增加风险

  1、资产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余额分别为26,303.97万元、48,605.40万元及86,467.56万元,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7,533.73万元、10,865.47万元及9,890.52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占当期期末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28.64%、22.35%和11.44%。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占期末存货余额比例较高。若公司发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足或未来仍需要持续、大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形,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准备影响经营业绩的不利风险。

  分别假设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占当期期末存货余额的比例上升5个百分点,同时考虑上期期末计提比例上升5个百分点对本期的影响,其他财务数据不变,则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利润总额将分别下降59.11万元、1,115.07万元和1,893.11万元,利润总额亏损幅度分别扩大0.07%、1.11%和1.83%。

  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均未出现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若公司未来毛利率及净利润持续为负数,则可能发生资产减值计提不足的情形,公司将面临影响经营业绩的不利风险。

  2、固定资产折旧增加风险

  公司主要专注于中小尺寸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经营资产为房屋及建筑物、厂务设备、机器设备等。公司成立以来,逐步加强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行业的产能建设,加大固定资产投入。2019年末、2020年末公司固定资产同比分别增加682,820.54万元和315,571.58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较高。报告期各期,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金额分别为29,413.60万元、49,591.36万元和80,219.18万元,相应期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84,732.98万元、-100,596.98万元和-103,611.54万元。若公司在未来经营中不能持续保持销售收入的增长,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将对公司后续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的设备折旧政策对比如下:

  单位:年

  ■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信息。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区间位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折旧年限区间内,各类别固定资产中,同行业均存在最长折旧年限超过或等于公司的情况,因此公司不存在折旧年限明显高于同行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机器设备和厂务设备存在折旧年限超过10年的情形,其中,厂务设备为洁净厂房配备的厂务设施,具体包括洁净设施、供电设施、供气设施、空调设施、纯水废水设施、冷却设施等,上述厂务设施的折旧年限为14年,低于其实际使用年限。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只有维信诺存在厂务设备的分类,其折旧年限为12-20年。公司厂务设备折旧年限在可比上市公司的折旧年限范围内,低于平均折旧年限。

  公司机器设备中的阵列设备、蒸镀设备等设备的折旧年限为14年,超过了深天马和TCL科技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在京东方、维信诺(含厂务设备)和龙腾光电的设备折旧年限范围内。

  公司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超过了部分可比上市公司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若假设公司将折旧年限为14年的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变更为10年,则2018年-2020年度公司将新增折旧金额为10,990.37万元、15,790.84万元和28,921.02万元,分别占当期毛利额(绝对值)的比例为19.52%、33.10%和59.57%,分别占当期营业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2.91%、15.69%和27.74%。

  (九)新冠肺炎疫情风险

  2020年初以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致使全球多数国家和地区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我国各地政府相继出台并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取得了良好的疫情防控效果。疫情发生以来,公司严格执行政府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相关指导,制定了有效的疫情应急防控计划,实施了各项防护措施,确保在抗击疫情的同时安全生产。

  公司生产过程自动化程度较高,疫情期间没有停工停产。但公司的供应商和下游模组厂受疫情影响,员工复工时间有所延迟,导致疫情期间公司的材料供应、设备调试和下游出货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国内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但随着疫情在世界范围的扩散,国际疫情形势仍较为严峻,导致全球经济形势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报告期内,发行人出口产品主要销往我国香港、我国台湾等地区。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来自境外的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8.82%、47.15%和34.98%。目前,国际疫情扩散对我国香港、台湾地区社会的日常运转造成了较明显的影响,预计短期内发行人境外业务的需求端存在一定的压力,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若全球疫情短期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或国内疫情出现反复,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公司触发退市风险警示甚至退市条件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0,258.21万元、151,308.53万元和250,205.44万元,收入呈逐年递增趋势。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金额分别为-90,880.47万元、-102,837.63万元和-107,291.05万元,均为负值。截至2020年12月末,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034,135.65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23,591.84万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值。

  如果公司未来主营业务拓展不及预期或者出现停滞、萎缩等情形,则公司收入增速可能不及预期,无法利用规模效应实现盈利;如果公司未能做好成本控制,导致毛利率、费用率恶化,将导致盈利能力下滑,从而造成未盈利状态继续存在或净利润持续恶化的风险,使得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之前或者之后的净利润(含被追溯重述)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含被追溯重述)低于1亿元”;或者公司长期持续亏损,导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含被追溯重述)为负值”等情形,公司可能会面临触发退市风险警示甚至退市条件的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1年4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1124号《关于同意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219号文):

  “同意你公司股票在本所科创板上市交易,你公司A股股本为1,340,722.1125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218,250.2798万股于2021年5月28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和辉光电’,证券代码为‘688538’。”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2、上市时间:2021年5月28日。

  3、股票简称:和辉光电,扩位简称:和辉光电。

  4、股票代码:688538。

  5、本次公开发行后的股份总数:1,340,722.1125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1,380,943.7625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6、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68,144.4225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 308,366.0725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7、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218,250.2798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

  8、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122,471.8327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

  9、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80,443.3267万股,其中保荐机构跟投的股份数量为5,362.8885万股。

  10、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

  11、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2、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保荐机构跟投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股份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其他战略投资者本次获配股份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2)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本次发行参与网下配售摇号的共有4,082个账户,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对应的账户数量为409个。根据摇号结果,所有中签的账户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这部分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96,724,660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7.36%,占超额配售启用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24%。

  13、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14、上市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三、上市标准

  公司选择的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二章2.1.2中规定的第(四)条: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公司上市时市值(本次发行价格乘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数)约为355.29亿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365.95亿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0,205.44万元。公司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指标。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联和投资。本次发行前,联和投资共持有公司805,720.19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5.12%。联和投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联和投资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市国资委持有联和投资100%股权。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

  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如下: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

  ■

  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名,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7人名监事组成,其中包含3名职工监事。公司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4人,具体情况如下:

  ■

  (四)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14人,具体情况如下:

  ■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及债券的情形。

  四、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

  五、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072,577.69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8,144.4225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308,366.0725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1,340,722.1125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1,380,943.7625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0.00%(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22.33%(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如下:

  ■

  注: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2.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14,808.0462万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交付7,932.8793万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6,875.1669万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14,808.0462万股;

  3.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1,656.3810万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交付887.3467万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769.0343万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1,656.3810万股;

  4.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6,625.5240万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交付3,549.3867万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3,076.1373万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6,625.5240万股;

  5.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6,625.5240万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交付3,549.3867万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3,076.1373万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6,625.5240万股;

  6.上海新金山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3,312.7620万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交付1,774.6933万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1,538.0687万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上海新金山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3,312.7620万股;

  7.上海申能能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6,625.5240万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交付3,549.3867万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3,076.1373万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上海申能能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6,625.5240万股;

  8.上海久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6,625.5240万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交付3,549.3867万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3,076.1373万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上海久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6,625.5240万股;

  9.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3,326.0131万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交付1,781.7921万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1,544.2210万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3,326.0131万股;

  10.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3,279.6344万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交付1,756.9464万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1,522.6880万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3,279.6344万股;

  11.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1,656.3810万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交付887.3467万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769.0343万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1,656.3810万股;

  12.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16,563.8101万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交付8,873.4668万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7,690.3433万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16,563.8101万股;

  13.浙江出版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1,656.3810万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交付887.3467万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769.0343万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浙江出版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1,656.3810万股;

  14.上海精典芯光电子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1,656.3810万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交付887.3467万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769.0343万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上海精典芯光电子有限公司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1,656.3810万股;

  15.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662.5524万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交付354.9385万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307.6139万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662.5524万股。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不存在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六、本次发行后持A股数量前十名股东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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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号楼24层)

  2021年5月27日

  (下转A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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