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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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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1-068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债券代码:175708          债券简称:21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20年5月19日出具《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SCP325号)(以下简称“通知书”),接受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额度为人民币50亿元,注册额度自2020年5月19日起2年内(以下简称“注册有效期”)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本公司已于2021年2月完成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近日,本公司于通知书项下注册额度内完成2021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融资券”)的发行,现将本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

  本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刊登。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1-069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债券代码:175708  债券简称:21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复星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实业”)

  ●本次担保情况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复星实业向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即国际金融公司,以下简称“IFC”)申请的本金总额不超过20,000万美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2021年5月25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按2021年5月25日汇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欧元兑人民币中间价,下同)折合人民币约1,875,222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约50.69%;其中:本集团实际为复星实业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960,759万元。上述本集团担保已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5月25日,复星实业与IFC签署《Loan Agreement》(以下简称“《贷款协议》”),复星实业向IFC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20,000万美元的贷款,该等贷款的本金偿还日不晚于2028年8月15日。同日,本公司与IFC签署《Guarantee Agreement》(以下简称“《保证协议》”),由本公司为复星实业向IFC申请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包括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单位、控股子公司/单位为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提供担保;注: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300,000万元,其中包括同意本公司为复星实业及/或其控股子公司/单位拟发行或申请的期限不超过七年且本金总额不超过等值150,000万美元的债券、债务融资工具或金融机构授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及/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报经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调整具体担保事项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本次担保系在上述经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复星实业注册地为中国香港,董事会主席为姚方先生。复星实业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对外投资、中西药物、诊断试剂、医药器械产品的销售和咨询服务,以及相关进出口业务。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持有复星实业100%的股权。

  根据复星实业管理层报表(按照香港会计准则编制、未经审计、单体口径),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复星实业的总资产为192,255万美元,股东权益为80,086万美元,负债总额为112,169万美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94,557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9,393万美元);2020年度,复星实业实现营业收入585万美元,实现净利润9,044万美元。

  根据复星实业管理层报表(按照香港会计准则编制、未经审计、单体口径),截至2021年3月31日,复星实业的总资产为203,745万美元,股东权益为85,272万美元,负债总额为118,473万美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91,049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1,503万美元);2021年1至3月,复星实业实现营业收入0美元,实现净利润5,186万美元。

  三、《保证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由本公司为复星实业向IFC申请的本金总额不超过20,000万美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贷款的本金偿还日不晚于2028年8月15日,担保范围包括复星实业在《贷款协议》项下应向IFC偿还/支付的贷款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2、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期间为自本金偿还日(包括经调整或延长)后五年止。

  4、《保证协议》受美国纽约州法律管辖,并根据美国纽约州法律解释。

  5、《保证协议》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本次担保为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担保风险可控,故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5月25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按2021年5月25日汇率折合人民币约1,875,222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约50.69%;其中:本集团实际为复星实业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960,759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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