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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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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1-027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5月24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1年5月19日通过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清海先生提议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设备的议案》

  董事会对合同各方的背景、履约能力均进行了审核,认为合同各方具备履行并承担合同约定义务的能力,本次合同签订系各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真实、有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欧瑞康纺织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瑞康纺织”)、欧瑞康巴马格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瑞康巴马格”)签订《供货合同》,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设备采购相关事宜。

  本次交易公司拟与欧瑞康纺织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编号:20210520OTBMODERN01,向其购买8套16个位的 PP 工业丝纺丝控制设备、卷绕机架及辅助设备。另,其中的进口部件由欧瑞康巴马格提供,有关进口合同由公司直接与欧瑞康巴马格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编号:20210520BMGMODERN01。合同金额分别为15,386,000元人民币(含税)、7,330,000.00欧元(此价格为固定的净价)。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上述款项。

  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向与此次卖方欧瑞康纺织同一实控人的欧瑞康(中国)科技有限公司购入三台高速加弹机,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1,838.00万元(含税)。与此次交易金额合并累计为人民币9,127.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36,972.65万元人民币)的24.69%。上述所采购的设备都将用于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购买设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供货合同》(合同编号:20210520OTBMODERN01、20210520BMGMODERN01)。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1-028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设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各方计划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签订, 在各方高层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2、风险提示

  该合同履行存在不可抗力造成影响的风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一、交易概述

  为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买方”)拟与欧瑞康纺织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瑞康纺织”)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编号:20210520OTBMODERN01(以下简称“合同一”),向其购买8套16个位的 PP 工业丝纺丝控制设备、卷绕机架及辅助设备。另,其中的进口部件由欧瑞康巴马格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瑞康巴马格”)提供,有关进口合同由公司直接与欧瑞康巴马格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编号:20210520BMGMODERN01(以下简称“合同二”)。合同金额分别为15,386,000元人民币(含税)、7,330,000.00欧元(此价格为固定的净价)。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上述款项。

  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设备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欧瑞康纺织、欧瑞康巴马格签订《供货合同》,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设备采购相关事宜。

  本次购买设备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卖方一

  名称:欧瑞康纺织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175号

  法定代表人:王军

  注册资本:111.222万美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1056000075139

  主要股东:欧瑞康纺织远东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设计、开发、销售技术软件;设计、开发纺织化纤机电产品;纺织化纤设备的安装、分装、调试、维修和售后服务;零售、批发机械设备、针纺织品;货物进出口(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欧瑞康纺织为本次交易卖方之一,其与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等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2、卖方二

  公司名称:Oerlikon Barmag Zweigniederlassung der Oerlikon Textile GmbH & Co.KG(欧瑞康巴马格纺织有限公司)

  地址:Leverkuser Str. 65 42897 Remscheid Germany(德国雷姆沙伊德勒沃库斯海峡 65 42897)

  法定代表人:Georg Stausberg, Uwe Model, Ralf Schilken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化纤长丝POY,HOY,FDY,IDY成套设备及部件的制造、销售与相关服务。

  欧瑞康巴马格成立于1922年,现为欧瑞康纺织集团的一个分部,总部设在雷姆夏依德市兰尼普镇。在锦纶、涤纶、丙纶纺丝机及变形设备领域里领先于全球同业者。其核心产品包括纺丝机、变形机以及卷绕头、泵类和导丝盘等相应部件。

  欧瑞康巴马格为本次交易卖方之一,其与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等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8套16个位的PP工业丝纺丝控制设备、卷绕机架及辅助设备。

  2、交易金额:

  (1)合同一:合同总额为1,538.6万元人民币(含税);

  (2)合同二:合同总额为733.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5,750.46万元(按2021年5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欧元对人民币7.8451元折算)。

  3、交易资金来源: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上述款项。

  4、支付方式:

  (1)合同一: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应当在2021年5月29日前通过电汇作为定金支付。合同总价款70%的货款,应当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批设备交货时间的一个月前由买方通过电汇支付到卖方;

  (2)合同二: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买方应在不迟于2021年6月8日,在收到相关单据后以电汇方式(无任何手续费扣除)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款70%的货款,将通过不可撤消的、可自由议付和允许分批装运的即期信用证,按交货比例在本合同约定的相关单据提交议付后支付给卖方。

  5、交付时间:

  (1)合同一:合同设备为 L1-L8,共计16个位的纺丝电控设备和卷绕辅助设备,最晚于2022年10月31日发货;

  (2)合同二:合同设备将在2022年11月30日之前交货。第一批:挤出机,2022年9月底发货;第二批:纺丝泵、辊及其电气控制柜,2022年10月底发货;第三批:卷绕机,2022年11月底发货。

  6、违约责任:若卖方预计不能在约定的时间提供货物或者服务,应该立刻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并说明原因,并且告知预计的交付时间。若因归咎于卖方的原因使得货物和服务没有在约定时间内交付,并且在一周宽限期内仍未交付的,则买方有权利要求赔偿金。赔偿金计算从延迟的第二周开始计算,其金额为每延迟一周,卖方应支付给买方所延迟货物价款的0.5%。

  7、争议和仲裁

  (1)合同一:凡双方之间有关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如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提交当时适用的仲裁条款解决。仲裁结果应当是终局结果且对双方有约束力;

  (2)合同二:凡双方之间有关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如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提交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解决。

  8、生效条件:在双方高层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9、其他条款: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无其他书面或口头协议。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修改须由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对合同形式的修改亦同。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购买的设备顺利投产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供货能力,从而更好地满足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市场竞争力,巩固并提高行业地位。

  2、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向与此次卖方欧瑞康纺织同一实控人的欧瑞康(中国)科技有限公司购入三台高速加弹机,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1,838.00万元(含税)。与本次交易合同一的总价款1,538.60万元人民币(含税),以及合同二的总价款733.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5,750.46万元),合并累计为人民币9,127.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36,972.65万元人民币)的24.69%。本次设备采购将有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投产。

  3、以上采购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五、风险提示

  1、上述合同二以欧元结算,合同价格认定为从德国发往的到货港口为CIF汕头港(按照INCOTERMS2020)及从中国发运的货物为在中国买方现场CIP交货(按照INCOTERMS2020),人民币对欧元的汇率变动将对本公司的实际支付产生影响。

  2、由于合同履行期较长,可能会因为卖方国家的政策、市场、金融环境等不确定因素的变化以及卖方制造进度、交货时间、调试进度等因素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程度及项目进度,公司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同时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的履行情况。

  六、董事会对合同签订的分析说明

  董事会对合同各方的背景、履约能力均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及合同各方具备履行并承担合同约定义务的能力,本次合同签订系各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真实、有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供货合同》(合同编号:20210520OTBMODERN01、20210520BMGMODERN01)。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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