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君得惠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373号文核准设立,集合计划管理人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集合计划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君得惠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自2009年8月20日起开始募集,于2009年9月18日结束募集工作,并于2009年9月24日正式成立。
国泰君安君得惠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经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函【2021】951号文准予合同变更。
2021年4月22日,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官网发布《关于国泰君安君得惠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国泰君安君得惠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其法律文件变更的公告》,变更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存续期限、新增份额类别,调整投资范围、投资比例、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申购起点、赎回限制、申购费率、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费、管理费率、托管费率、收益分配、业绩比较基准、存续期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等并相应修订了管理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本次合同变更自2021年5月25日起生效。
自2021年5月25日起,国泰君安君得惠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更名为国泰君安君得惠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泰君安君得惠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国泰君安君得惠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国泰君安君得惠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正式生效,原《国泰君安君得惠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国泰君安君得惠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国泰君安君得惠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国泰君安君得惠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同时失效。管理合同当事人将按照《国泰君安君得惠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以上法律文件可在集合计划管理人网站查询,请投资者参阅。
自生效日起,原国泰君安君得惠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变更为国泰君安君得惠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类份额。
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集合计划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集合计划管理人网站(https://www.gtjazg.com)查阅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财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集合计划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注意产品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5日
国泰君安君得惠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国泰君安君得惠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全文、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全文于2021年5月25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gtjazg.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521)咨询。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