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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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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8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8日以通讯送达的方式发出,于2021年5月24日9:30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何清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补选独立董事苏子孟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焕荣先生、王建民先生、苏子孟先生为成员,其中李焕荣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上述人员的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三、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6月10日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9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有关大会召开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星期四)15: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凉塘东路1335号山河智能总部大楼407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的时间:2021年6月9日(9:0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及出席要求: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5、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剑、刘曾辉

  联系电话:0731-86407826

  传真:0731-86407826

  电子邮箱:db@sunward.com.cn        IR@sunward.com.cn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凉塘东路1335号

  邮编:410100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97”,投票简称为“山河投票”。

  2、议案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委托人持股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1、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中选择一项,用画“√”的方式填写。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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