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5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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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华夏鼎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最低分红比例计算的每10份华夏鼎智债券A应分配金额为0.194元,每10份华夏鼎智债券C应分配金额为0.189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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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5月2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其他销售机构交易账户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福田区福中三路与鹏程一路交汇处西南广电金融中心40A,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新址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82033033
传真:0755-82031949
邮编:518000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华夏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QDII)上市交易
提示性公告
华夏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1年5月25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场内简称:恒指科技,扩位证券简称:恒生科技指数ETF,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3180,申购赎回代码:513181。
截至2021年5月24日,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92.69%,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