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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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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1-027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股东西藏林芝清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股东西藏林芝清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芝清创”)计划在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0%。

  2021年5月24日,公司收到林芝清创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林芝清创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已达到计划减持数量的一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林芝清创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1年5月24日,林芝清创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11,2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9%,减持价格区间为17.90元—18.67元。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

  林芝清创股份来源为认购的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林芝清创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0年9月16日向公司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2020年9月17日至2021年5月24日,林芝清创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3,291,068股,减持比例为0.8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目前,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林芝清创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公司将继续关注减持计划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林芝清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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