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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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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7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2、现场召开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虹岭二路386号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5月24日(周一)15:00。

  5、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1年5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7、主持人:董事长徐咸大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人,代表股份408,513,6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16%。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408,467,6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15%%;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21,0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0%。

  2、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曹志龙律师、吴雨伦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投票情况:同意408,467,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4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投票情况:同意408,467,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4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

  总投票情况:同意408,467,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4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

  总投票情况:同意408,467,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4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投票情况:同意408,467,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4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5,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62%;反对4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投票情况:同意408,467,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4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5,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62%;反对4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投票情况:同意408,467,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4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投票情况:同意408,467,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4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5,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62%;反对4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投票情况:同意1,273,8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1%;反对4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5,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62%;反对4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徐咸大先生、徐团华先生、徐庆芳女士、杨樾先生、郭荣娜女士、曹华先生、徐璐女士对第9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投票情况:同意408,467,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4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5,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62%;反对4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了《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总投票情况:同意407,792,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反对721,0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721,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投票情况:同意408,467,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4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5,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62%;反对4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投票情况:同意408,467,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4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投票情况:同意407,792,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反对721,0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721,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的议案》;

  总投票情况:同意408,467,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4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5,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62%;反对4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6.01.候选人:徐咸大先生    同意股份数: 408,467,638股

  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9%。

  16.02.候选人:徐团华先生    同意股份数: 408,467,638股

  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9%。

  16.03.候选人:徐庆芳女士    同意股份数: 408,467,638股

  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9%。

  16.04.候选人:杨樾先生        同意股份数: 408,467,638股

  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9%。

  16.05.候选人:郭荣娜女士    同意股份数: 408,467,638股

  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6.01.候选人:徐咸大先生    同意股份数: 675,035股

  同意票占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3.62%。

  16.02.候选人:徐团华先生    同意股份数: 675,035股

  同意票占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3.62%。

  16.03.候选人:徐庆芳女士    同意股份数: 675,035股

  同意票占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3.62%。

  16.04.候选人:杨樾先生        同意股份数: 675,035股

  同意票占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3.62%。

  16.05.候选人:郭荣娜女士    同意股份数: 675,035股

  同意票占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3.62%。

  以上人员分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人员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17.01.候选人:匡同春先生    同意股份数: 408,467,638股

  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9%。

  17.02.候选人:雷宇先生     同意股份数: 408,467,638股

  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9%。

  17.03.候选人:沈云樵先生    同意股份数: 408,467,638股

  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7.01.候选人:匡同春先生    同意股份数:675,035股

  同意票占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3.62%。

  17.02.候选人:雷宇先生     同意股份数:675,035股

  同意票占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3.62%。

  17.03.候选人:沈云樵先生    同意股份数:675,035股

  同意票占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3.62%。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人员分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人员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8.01.候选人:孟晨鹦女士    同意股份数: 408,467,638股

  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9%。

  18.02.候选人:谭照强先生    同意股份数: 408,467,638股

  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8.01.候选人:孟晨鹦女士     同意股份数: 675,035股

  同意票占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3.62%。

  18.02.候选人:谭照强先生        同意股份数: 675,035股

  同意票占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3.62%。

  以上人员分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人员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曹志龙律师、吴雨伦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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